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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6月0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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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整进展及风险提示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381 股票简称:*ST贤成 公告编号:2014-075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整进展及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已裁定批准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贤成矿业”)重整计划及终止其重整程序。

一、公司重整进展情况

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13年12月20日裁定批准《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贤成矿业重整程序(详见管理人2013-114号公告)。由于我公司股东的股权被质押及司法冻结等客观原因,重整计划规定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实施完毕尚需一定时间,经我公司及我公司管理人申请,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我公司的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延长4个月至2014年7月20日止(详见公司2014-027号公告)。

目前公司正在管理人的监督下积极开展包括股东权益调整在内的重整计划的执行工作。

二、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程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此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存在因《上市规则》规定的原因被暂停上市,或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原因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若公司被宣告破产清算,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各位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6月5日

股票代码:600381 股票简称:*ST贤成 公告编号:2014-076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我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4年6月5日上午10:00以现场记名表决的形式在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黄河路36号银龙商务楼九楼会议室召开。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4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421,228,549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26.3

(三)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公司在任董事九人,出席七人,董事陶亚东、廖智因在外地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在任监事三人,出席二人,监事汪雄飞因出差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此次年度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各项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同意票数同意比例(%)反对票数反对比例(%)弃权票数弃权比例(%)是否通过
1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421,228,5491000000
2公司董事会2013年度工作报告421,228,5491000000

3公司监事会2013年度工作报告421,228,5491000000
4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421,228,5491000000
5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421,228,5491000000
6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421,228,5491000000
7公司201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421,228,5491000000

8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421,228,5491000000
9郝立华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421,228,5491000000
10张小峰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421,228,5491000000
11史永宁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421,228,5491000000
12陈定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421,228,5491000000
13钱英女士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421,228,5491000000
14王富贵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421,228,5491000000
15程友海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421,228,5491000000
16王延玲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421,228,5491000000
17汪雄飞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421,228,5491000000
18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421,228,5491000000
19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工作津贴的议案421,228,5491000000

20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担任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议案421,228,5491000000
2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适时对已停业子公司进行处置的议案421,228,5491000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此次股东大会由青海树人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树律意见字(2014)第13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见证书》结论性意见为:

本次会议召集人及会议召集、召开程序,以及会议参加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股东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青海树人律师事务所就此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树律意见字(2014)第13号《法律意见书》。

3、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投资者可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

特此公告。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6月5日

股票代码:600381 股票简称:*ST贤成 公告编号:2014-077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董事会议无未获通过的议案。

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4年6月5日上午召开完毕,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郝立华先生、张小峰先生、史永宁先生、陈定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以及钱英女士、王富贵先生和程友海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等议案(详见公司2014-076号公告)。经公司全体董事同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4年6月5日下午2:30以现场表决的形式在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昆仑路30号小办公楼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际到会并参与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推选郝立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聘任张小峰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聘任于鑫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聘任陈定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聘任刘进忠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刘进忠先生将主要分管青海创新矿业开发有限公司的工作。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五位人员的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六、审议通过了《成立董事会下属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的内部治理水平,公司董事会根据国家证劵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和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选举成立新一届董事会下

属的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

该四个专门委员会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相关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经审议,上述四个专门委员会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由董事郝立华、张小峰和独立董事钱英等组成,由郝立华

担任主任;

2、审计委员会:由董事史永宁和独立董事王富贵、程友海等组成,由王富贵

担任主任;

3、提名委员会:由董事郝立华、张小峰和独立董事钱英等组成,由郝立华担

任主任;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董事张小峰和独立董事王富贵、程友海等组成,由

张小峰担任主任。

公司董事会及各委员会将结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对各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

修订并提交相关董事会议审议。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6月5日

股票代码:600381 股票简称:*ST贤成 公告编号:2014-078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4年6月5日上午召开完毕,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王延玲先生、汪雄飞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等议案(详见公司2014-076号公告)。经公司全体监事同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4年6月5日下午3:00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形式在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昆仑路30号小办公楼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到会并参与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推选王延玲先生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聘任汪雄飞先生担任公司监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两位人员任期与第六届监事会任期相同。

特此公告。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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