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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6月0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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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股票代码:000762 股票简称:西藏矿业 编号:临2014-012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股票代码:000762 ,股票简称:西藏矿业)于2014年4月29日开市停牌。停牌期间,公司于2014年5月8日、5月14日、5月21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后经公司提出延期复牌申请,公司股票于2014年5月28日起继续停牌,并于2014年5月28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

自公司股票停牌以来,公司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各项工作,相关中介机构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资产开展了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并对相关实施方案、程序进行了商讨和论证。鉴于该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办理指南的有关规定,停牌期间,公司将充分关注该事项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上述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六月四日

证券代码:000762 证券简称:西藏矿业 公告编号:临2014-013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11,042,629股,占总股本比例2.32%。

2、本次解除限售的非公开发行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14年6月6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1、限售股份取得情况

公司201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经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2010年5月6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10年10月11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1年1月27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0年10月27日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381号)的核准。公司此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1,615,335股,分别由八名股东以货币资金认购。2011年4月28日,公司办理了发行的股权登记工作。2011年5月13日,公司此次非公开发行新增41,615,335股份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总股本及限售股份变化情况

2011年4月2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新增股份登记手续,公司股份总数变更为317,316,585股。

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分红派息、转增股本方案: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17,316,58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2012年4月16日,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至475,974,877股,其中,西藏自治区矿业发展总公司持有本公司84,212,240股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西藏自治区矿业发展总公司转增股本前后持股变化如下表: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转增前持有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转增后持有的有限售

条件流通股(股)

西藏自治区矿业发展总公司7,361,75311,042,629

二、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附后)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的非公开发行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14年6月6日。

2、本次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11,042,629股,占总股本比例2.32%。

3、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持有限售股份数(股)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股)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占限售股份总比例(%)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占无限售股份总数的比例(%)本次可上市流通股数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冻结的股份数量(股)
西藏自治区矿业发展总公司11,042,62911,042,6291002.382.320

四、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型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本次变动数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1,042,6292.32%-11,042,62900
1、国家持股   00
2、国有法人持股11,042,6292.32%-11,042,62900
3、境内一般法人持股  000
4、境内自然人持股  000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464,932,24897.68%+11,042,629475,974,877100.00%
三、股份总数475,974,877100.00%0475,974,877100.00%

五、控股股东对解除限售股份的持有意图及减持计划

西藏自治区矿业发展总公司无计划在解除限售后六个月以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股份达到5%及以上。如果计划未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所持西藏矿业解除限售流通股,并于第一笔减持起六个月内减持数量达到5%及以上的,西藏自治区矿业发展总公司将于第一次减持前两个交易日内通过本公司对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西藏矿业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均严格履行非公开发行时所做出的限售承诺;同意西藏矿业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股东所持有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

七、其他事项

西藏自治区矿业发展总公司不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本公司也不存在对西藏自治区矿业发展总公司提供违规担保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八、备查文件

1、解除股份限售申请表

2、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6月4日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承诺及追加承诺内容承诺及追加承诺的履行情况
西藏自治区矿业

发展总公司

三、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2010年5月5日,矿业总公司与本公司签订了《附条件生效之认购合同》,约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锁定期按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认购人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正常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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