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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6月0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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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部署深化金融改革
李香才

 广东省政府日前印发《关于深化金融改革完善金融市场体系的意见》。作为总体目标,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省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和水平明显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显著增强,金融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取得决定性成果,金融产业发展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金融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9%,粤东西北地区金融基础服务功能更加完善,促进珠三角地区产业转型升级的金融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全面建成珠江三角洲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建成粤港澳紧密联系、在亚太地区具有较强集聚辐射力的国际金融中心区域。

 意见提出,深化地方金融机构改革,加快金融要素市场建设。以市场化方式整合现有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全省统一的综合性产权交易平台。推动现有地方金融机构改革重组,打造广东上市银行板块,支持有条件的省属企业、社会资金参与农商行、城商行、农信社等地方性金融机构增资扩股和改制。扩大民间资本金融市场准入,加快金融重大平台建设,省市联动共同推进广州、深圳区域金融中心和珠海横琴、深圳前海、广州南沙及广东金融高新技术服务区等重要金融聚集区建设。

 意见提出,拓宽小微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完善小微企业融资风险分担机制,深化“政银保”合作,推广建立政府出资引导、融资性担保机构市场化运作、共担风险的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机制。打造小微企业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推动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鼓励和规范众筹网站、网络借贷平台等新兴业态发展。

 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方面,意见提出,在现有农村金融改革试点经验基础上形成全省深化农村金融改革总体方案。完善农村基础金融服务体系,在设立村镇银行、民营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审核审批方面进一步向粤东西北地区倾斜,加快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改革。

 意见还提出,加大对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的金融支持力度。拓宽粤东西北地区城市和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渠道,深化与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探索以政府平台和社会资本构建的开发主体为融资对象、以土地基金为资本金主要募集方式、由工程总承包商提供信用担保、大型银行业金融机构跟进贷款的土地开发融资新模式,积极创新利用保险资金、资产证券化、市政项目债券、企业债券等融资手段支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珠三角地区金融资源向粤东西北地区流动。(李香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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