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步步高 股票代码:002251 公告编号:2014-038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14年6月10日在湖南省湘潭市韶山西路309号步步高大厦公司会议室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于2014年5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发布关于召开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股权登记日:2014年6月5日
(四)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6月10日13:00开始
(五)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6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下同)投票时间为2014年6月9日15:00至2014年6月1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六)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湘潭市韶山西路309号步步高大厦公司会议室。
(七)会议召开方式及表决办法: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上述股东可以在前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如果股东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如果股东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网络有效投票为准。
敬请各位股东审核投票,不要重复投票。由于股东重复投票而导致的对该股东的不利影响及相关后果,由该股东个人承担。
本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本通知的规定对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八)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6月5日(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该等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保荐人、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议题
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支付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具体方案的议案;
2.1、交易方案;
2.2、标的资产;
2.3、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和支付方式;
2.4、现金支付;
2.5、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2.6、股份发行方式;
2.7、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8、定价基准日;
2.9、发行价格;
2.10、发行数量;
2.11、上市地;
2.12、标的股份法定限售期;
2.13、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交易标的资产损益的归属安排;
2.14、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2.15、业绩承诺及补偿措施;
2.16、相关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
2.17、决议有效期;
3、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4、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议案;
5、关于本次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属于关联交易的议案;
6、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支付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7、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支付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补充协议》的议案;
8、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钟永利签署《支付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议案;
9、关于《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0、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的审计报告、盈利预测审核报告、评估报告的议案;
1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事项的议案。
三、网络投票的安排
在本次会议上,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上述系统参加网络投票。有关股东进行网络投票的详细信息请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查询,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及要求详见本通知附件一。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及手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请于2014年6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1)法人股东应持证券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湖南省湘潭市韶山西路309号步步高大厦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731---5232 2517 传真:0731---5233 9867
联系人:师茜、苏辉杰
五、注意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六月五日
附件一: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类似于买卖股票,股东可根据本次会议网络投票专用投票代码和投票简称进行投票,其中申报价格代表本次会议议案,申报股数代表表决意见。表决申报不能撤单。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6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一)投票流程
1、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为公司挂牌一只投票证券,本公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买卖方向 | 买入价格 |
362251 | 步高投票 | 买入 | 对应申报价格 |
2、表决议案
议案序号 | 表决事项 | 对应的申报价格 |
| 总议案 | 100.00元 |
1 |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条件的议案 | 1.00元 |
2 |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支付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具体方案的议案 | 2.00元 |
2.1 | 交易方案 | 2.01元 |
2.2 | 标的资产 | 2.02元 |
2.3 | 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和支付方式 | 2.03元 |
2.4 | 现金支付 | 2.04元 |
2.5 | 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 2.05元 |
2.6 | 股份发行方式 | 2.06元 |
2.7 |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2.07元 |
2.8 | 定价基准日 | 2.08元 |
2.9 | 发行价格 | 2.09元 |
2.10 | 发行数量 | 2.10元 |
2.11 | 上市地 | 2.11元 |
2.12 | 标的股份法定限售期 | 2.12元 |
2.13 | 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交易标的资产损益的归属安排 | 2.13元 |
2.14 | 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 2.14元 |
2.15 | 业绩承诺及补偿措施 | 2.15元 |
2.16 | 相关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 | 2.16元 |
2.17 | 决议有效期 | 2.17元 |
3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 3.00元 |
4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议案 | 4.00元 |
5 | 关于本次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属于关联交易的议案 | 5.00元 |
6 |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支付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 6.00元 |
7 |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支付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补充协议》的议案 | 7.00元 |
8 | 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钟永利签署《支付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议案 | 8.00元 |
9 | 关于《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9.00元 |
10 | 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的审计报告、盈利预测审核报告、评估报告的议案 | 10.00元 |
11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事项的议案 | 11.00元 |
议案2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 元代表对议案2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 元代表对议案2中的子议案2.01进行表决,2.02 元代表对议案2中的子议案2.02进行表决,依此类推。
3、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类型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1 |
反对 | 2 |
弃权 | 3 |
(二)投票操作举例
股权登记日持有“步步高”A股的投资者,投票操作举例如下:
1、股权登记日持有“步步高”A股的投资者,对本公司全部议案投赞成票,则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362251 | 买入 | 100.00元 | 1股 |
2、股权登记日持有“步步高”A股的投资者,对本公司议案1投赞成票、议案二投赞成票投弃权票,则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362251 | 买入 | 1.00元 | 1股 |
362251 | 买入 | 2.00元 | 3股 |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为2014年6月9日15:00至2014年6月1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1、股东身份认证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2、投票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能纳入表决统计。
四、投票结果查询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资者可以通过证券营业部查询个人投票结果,投资者也可于当日下午18:00之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查看个人投票结果。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投资者可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当日下午18:00之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查看个人投票结果。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
序号 | 议案内容 | 授权投票 |
1 |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条件的议案 | □赞成 □反对 □弃权 |
2 |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支付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具体方案的议案 | □赞成 □反对 □弃权 |
2.1 | 交易方案 | □赞成 □反对 □弃权 |
2.2 | 标的资产 | □赞成 □反对 □弃权 |
2.3 | 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和支付方式 | □赞成 □反对 □弃权 |
2.4 | 现金支付 | □赞成 □反对 □弃权 |
2.5 | 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 □赞成 □反对 □弃权 |
2.6 | 股份发行方式 | □赞成 □反对 □弃权 |
2.7 |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赞成 □反对 □弃权 |
2.8 | 定价基准日 | □赞成 □反对 □弃权 |
2.9 | 发行价格 | □赞成 □反对 □弃权 |
2.10 | 发行数量 | □赞成 □反对 □弃权 |
2.11 | 上市地 | □赞成 □反对 □弃权 |
2.12 | 标的股份法定限售期 | □赞成 □反对 □弃权 |
2.13 | 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交易标的资产损益的归属安排 | □赞成 □反对 □弃权 |
2.14 | 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 □赞成 □反对 □弃权 |
2.15 | 业绩承诺及补偿措施 | □赞成 □反对 □弃权 |
2.16 | 相关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 | □赞成 □反对 □弃权 |
2.17 | 决议有效期 | □赞成 □反对 □弃权 |
3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 □赞成 □反对 □弃权 |
4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议案 | □赞成 □反对 □弃权 |
5 | 关于本次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属于关联交易的议案 | □赞成 □反对 □弃权 |
6 |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支付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 □赞成 □反对 □弃权 |
7 |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支付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补充协议》的议案 | □赞成 □反对 □弃权 |
8 | 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钟永利签署《支付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议案 | □赞成 □反对 □弃权 |
9 | 关于《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赞成 □反对 □弃权 |
10 | 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的审计报告、盈利预测审核报告、评估报告的议案 | □赞成 □反对 □弃权 |
11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事项的议案 | □赞成 □反对 □弃权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 | 被委托人签名 | |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 |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 |
委托人证券账户 | | 委托日期 | |
委托人持股数 | | | |
注:
1、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相应“□”中用“√”明确授权受托人投票。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单位须加盖公司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