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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6月0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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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353 证券简称:杰瑞股份 公告编号:2014-035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4年4月23日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39,922,99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25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2.375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000000股。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75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25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639,922,991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959,884,486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6月6日,除权除息日为:2014年6月9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4年6月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4年6月9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4年6月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0*****496孙伟杰
201*****843王坤晓
300*****541刘贞峰
401*****876刘 东
501*****419吴秀武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4年6月9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数量比例公积金转增股本数量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330,512,76951.65%165,256,384495,769,15351.65%
01 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15,255,4792.38%7,627,73922,883,2182.38%
03 首发后机构类限售股27,613,9124.32%13,806,95641,420,8684.32%
04 高管锁定股287,643,37844.95%143,821,689431,465,06744.95%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309,410,22248.35%154,705,111464,115,33348.35%
三、股份总数639,922,991100.00%319,961,495959,884,486100.00%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959,884,486股摊薄计算,2013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1.03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杰瑞路5号公司证券投资部

咨询联系人:程永峰、蒋达光

咨询电话:0535-6723532 传真电话:0535-6723172

特此公告。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5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53 证券简称:杰瑞股份 公告编号:2014-036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5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4-035号),因工作人员疏忽,将股权除息日年份书写错误,现予以更正。

原披露为:除权除息日为:2013年6月9日。

现更正为:除权除息日为:2014年6月9日。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年度权益分派工作如期进行,更正后的《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请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今后公司将加大信息披露文件的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避免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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