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英农业”)于近日收到两笔政府补贴资金共计80万元整,详情如下:
一、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文件《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科技厅关于下达河南省大气污染治理科技专项项目经费的通知》(豫财教【2013】332号),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2013年省直部门收支预算的批复》(豫财预【2013】77号)和河南省科技厅《关于建议河南小大气污染治理科技专项项目经费的函》(豫科条【2013】47号),公司收到潢川县财政局拨付的河南省大气污染治理科技项目经费预算补贴资金30万元整。
二、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文件《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4年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豫财教【2013】296号),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14年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13】359号),公司收到潢川县财政局拨付的2014年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预算50万元整。
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上述两笔补贴款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并计入公司2014年度损益,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该项资金的取得将对公司2014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