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4年06月0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0051 股票简称:宁波联合 编号:临2014-034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公司2014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曾未获2013年度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6月3日。

2、会议召开地点:宁波北仑区戚家山街道东海路20号戚家山宾馆。

3、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议案内容同意票数同意比例反对票数反对比例弃权票数弃权比例是否通过
关于公司2014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90,455,267100%0000通过

4、表决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水荣先生因公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由副董事长王维和先生主持。

7、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3人,董事长李水荣先生、董事李彩娥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王一民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董事会秘书董庆慈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该议案的主要内容为:

本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拟核定为238,000万元人民币。上述担保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质押)担保,并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签署有效。

拟由公司提供的担保情况以及被担保的公司各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详见2014年5月15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临2014-029)。

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5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90,455,267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29.91

上述议案为需特别决议表决通过的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公司聘请的浙江波宁律师事务所王国宁律师、何卓君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浙江波宁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2014年6月4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附件

浙江波宁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Ο一四年六月三日

备查文件:

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