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停牌事由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4年5月12日起停牌;由于尚无法判断该重大事项是否对公司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自 2014 年5月19日起继续停牌。
经与有关各方论证和协商,公司正在筹划的重大事项对公司构成了重大资产重组。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4年5月26日起继续停牌。
公司承诺停牌时间不超过30个自然日,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相关事项且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公司股票最晚将于2014年6月25日复牌,公司承诺在股票复牌后3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若在上述停牌期满前公司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并获同意,公司承诺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若在上述期限内若公司仍未能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相关事项,公司将发布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并复牌,同时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停牌期间工作安排
自公司股票停牌之日起,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组织审计机构、评估机构、法律顾问和独立财务顾问等相关中介机构开展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等各项工作。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及时公告并复牌。
三、风险提示
公司正在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