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公司于2014年5月14日披露的“关于拟向控股股东贵州
赤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转让公司所持贵州赤天化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及贵州赤天化纸业竹原料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未披露交易标的相关评估基本情况,现作补充公告
一、本次股权转让涉及评估基本情况
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相关股权及资产,以2014年4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亚超”)于2014年5月22日分别出具了“北京亚超评报字[2014]第A048-1号”、“北京亚超评报字[2014]第A048-2号”、“北京亚超评报字[2014]第A048-3号”、“北京亚超评报字[2014]第A048-4号”评估报告,相关评估报告内容详见附件。
二、本次股权转让价格确定及支付方式
1、转让价格:
(1)集团公司拟以每股0.68965元协议受让公司所持有纸业公司的20,400万股股份,转让价款为14,069万元;
(2)集团公司拟以每股1元协议受让公司所持有原料公司的680万股股份,转让价款为680万元。
上述两项股权转让款共计14,749万元。
2、支付方式:集团公司拟以持有的赤天化集团天阳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及部份经营性资产作为支付对价,不足部分以现金方式补齐。根据北京亚超出具的评估报告,天阳公司股权评估值为7,306.56万元,集团公司部分经营性资产评估值为2,099.97万元,两项合计9,406.53万元,集团公司以5,342.47万元现金补齐转让款。
特此公告。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五月二十四日
附件:1、北京亚超评报字[2014]第A048-1号评估报告;
2、北京亚超评报字[2014]第A048-2号评估报告;
3、北京亚超评报字[2014]第A048-3号评估报告;
4、北京亚超评报字[2014]第A048-4号评估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