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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5月2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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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20 证券简称:新能泰山 公告编号:2014—016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未增加、否决或者变更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5月23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5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5月22日下午15:00至2014年5月2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泰安泉盛大酒店(泰安市环山路139号)。

 (三)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司增勤先生(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推举)。

 (六)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郭芳晋律师、郭恩颖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七)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4人,代表公司股份 201,062,69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3.2857%。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4人,代表公司股份198,141,52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9474%。

 3、网络投票情况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0人,代表公司股份2,921,16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3383%。

 三、议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98,151,52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8.5521%;反对2,911,16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44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98,151,52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8.5521%;反对2,911,16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44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198,151,52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8.5521%;反对2,911,16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44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198,151,52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8.5521%;反对2,911,16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44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

 5、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2014年度审计师的议案》;

 同意198,151,52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8.5521%;反对2,911,16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44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

 6、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38,063,71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2.8952%;反对2,911,16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7.10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所持160,087,812股回避表决。

 7、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贷款的议案》;

 同意38,063,71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2.8952%;反对2,911,16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7.10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所持160,087,812股回避表决。

 8、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华能山东公司及附属公司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同意38,063,71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2.8952%;反对2,911,16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7.10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所持160,087,812股回避表决。

 9、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选举王文宗先生、司增勤先生、胡成钢先生、郭启兴先生、孙金民先生、初军先生、任宝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选举李玉明先生、刘庆林先生、王乐锦女士、王凤荣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简历详见2014年4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各董事选举结果如下:

 选举王文宗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表决情况为:同意198,141,523 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8.5471%。

 选举司增勤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表决情况为:同意198,141,523 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8.5471%。

 选举胡成钢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表决情况为:同意198,141,523 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8.5471%。

 选举郭启兴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表决情况为:同意198,141,523 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8.5471%。

 选举孙金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表决情况为:同意198,141,523 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8.5471%。

 选举初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表决情况为:同意198,141,523 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8.5471%。

 选举任宝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表决情况为:同意198,141,523 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8.5471%。

 选举李玉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情况为:同意198,141,523 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8.5471%。

 选举刘庆林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情况为:同意198,141,523 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8.5471%。

 选举王乐锦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情况为:同意198,141,523 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8.5471%。

 选举王凤荣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情况为:同意198,141,523 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8.5471%。

 10、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选举李喜德先生、陈洪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禹方军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简历详见2014年4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各监事选举结果如下:

 选举李喜德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表决情况为:同意198,141,523 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8.5471%。

 选举陈洪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表决情况为:同意198,141,523 股,占参与投票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8.5471%。

 四、听取了《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郭芳晋律师 郭恩颖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四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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