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者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5月23日(星期五)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5月23日(星期五)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5月22日(星期四)下午 15:00 至2014年5月23日(星期五)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坪山新区兰景北路沃尔工业园办公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周和平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3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301,071,7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7569%。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3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300,968,8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738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02,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0%。
全体董事、监事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律师代表等列席会议。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301,071,75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间接控股子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不损害公司独立上市地位和持续盈利能力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301,027,45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44,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7%,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10,326,35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2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44,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72%,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周和平先生回避表决。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