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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5月2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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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627 证券简称: 宜昌交运 公告编号:2014-019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4年5月22日在公司总部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5月16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相结合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董事会秘书胡军红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董新利主持,本次会议经过投票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将于 2014 年 6 月 8日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股东提名、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1、提名董新利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提名魏琴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提名罗迈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提名陈剑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提名黄赤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提名谢普乐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提名胡剑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提名林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提名何德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见附件。

以上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董事、独立董事分别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选举的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委托理财短期投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所属控股子公司利用不超过30,000万元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短期委托理财投资;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短期委托理财。委托理财总体投资额度不超过38,000万元,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2013年9月6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告;《独立董事关于开展委托理财短期投资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关于开展委托理财短期投资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五月二十二日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开展委托理财短期投资的独立意见。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董新利:男,中国国籍,1956年1月生,无境外居留权。大学专科,高级经济师。曾任宜昌市车辆监理所所长兼党委书记,宜昌市交通局交通管理科科长,宜昌市汽车运输公司经理兼党委书记,宜昌市汽车运输总公司(后更名为宜昌市恒通运输公司)总经理,宜昌交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党委书记。2008年6月19日起担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党委书记至今。

董新利先生同时担任中国道路运输协会常务理事、湖北省道路运输与物流协会副会长、湖北省交通历史文化学会副会长;获“首届服务中国道路运输行业终身荣誉”、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湖北省劳动模范、湖北省国有企业改革30周年“十大风云人物”等荣誉。

董新利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宜昌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名。董新利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6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9%,与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其他董事候选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及持有公司 5 %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董新利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魏琴:女,中国国籍,1952年5月生,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曾就职于公安部1129研究所、煤炭信息研究院经济所、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公司、深圳创业投资公司。现任新疆国信鸿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董事。2009年2月20日起担任本公司董事至今。

魏琴女士系公司持股 5 % 以上股东新疆国信鸿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名。魏琴女士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持有新疆国信鸿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的股权,与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其他董事候选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魏琴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罗迈:男,中国国籍,1976年8月生,无境外居留权。大学硕士。曾任武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武珞路营业部副经理、投行三部经理、并购业务总部总经理、董事办公室副主任,中国保监会湖北监管局中介监管处处长、财产险监管处处长,湖北省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湖北省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2月起兼任荆门生态文化旅游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北省漳河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2012年9月起兼任恩施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12年5月10日起担任本公司董事至今。

罗迈先生系公司持股 5 % 以上股东湖北省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投资有限公司提名。罗迈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其他董事候选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罗迈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陈剑屏:男,中国国籍,1968年6月生,无境外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曾就职于中共宜昌市纪委,曾任宜昌市宜通运输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宜昌交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6月19日起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11月起兼任湖北天元物流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至今。

陈剑屏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宜昌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名。陈剑屏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7%,与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其他董事候选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及持有公司 5 %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陈剑屏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黄赤:男,中国国籍,1964年2月生,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南橡胶厂机动处科长、中南橡胶集团技术开发总公司橡胶研究所所长、宜昌市恒通运输公司副总经理、宜昌交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6月19日起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至今。

黄赤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宜昌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名。黄赤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0%,与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其他董事候选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及持有公司 5 %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黄赤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谢普乐:男,中国国籍,1972年10月生,无境外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曾任宜通运输集团客运有限公司经理助理、宜昌交运集团客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宜昌长途汽车客运站站长、宜昌交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道路客运事业部总经理。2008年6月19日起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至今。

谢普乐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宜昌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名。谢普乐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3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6%,与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其他董事候选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及持有公司 5 %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谢普乐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胡剑平:男,中国国籍,1964年6月生,无境外居留权。工学博士,高级工程师。曾任深圳市政府运输局建设处副处长、人事处处长、局长助理,深圳市地铁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深圳巴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党委书记,中国交通运输协会副秘书长。现任中国道路运输协会城市客运分会常务副理事长。2007年9月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兼任新加坡讯通(CWT)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博康智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胡剑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其他董事候选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及持有公司 5 %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胡剑平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林峰:男,中国国籍,1965年10月生,无境外居留权。经济学博士,资深规划与旅游地产专家。曾任新华社财经记者、首创证券总裁助理、华西证券总裁助理。现任北京绿维创景规划设计院院长,同时担任国家旅游局全国旅游人才开发专家服务团专家。2014年5月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林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其他董事候选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及持有公司 5 %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林峰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何德明:男,中国国籍,1970年7月生,无境外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宜昌分行,曾任中国华远投资集团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现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同时担任北京市青年企业家协会常务理事,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理事、行业发展委员会委员。2008年12月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兼任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何德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其他董事候选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及持有公司 5 %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何德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627 证券简称: 宜昌交运 公告编号:2014-020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4年5月22日在公司总部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5月16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相结合的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胡军红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兆波主持,本次会议经过投票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将于 2014 年 6 月 8日届满。为顺利完成监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提名并审议通过了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1、提名周蕾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提名罗志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监事候选人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以上提案尚须提交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康莉娟女士一起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四年五月二十二日

备查文件: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周蕾:女,中国国籍,1975年8月生,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工程师。曾任三峡坝区工委科员,宜昌市国资办统计评价科科员,宜昌市国资委业绩考核与统计评价科副科长、业绩考核科科长。现任宜昌市黄金工业管理办公室主任、宜昌市国有企业第一监事会主席。

周蕾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现任职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宜昌市国资委,除此之外,与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第三届监事会其他监事候选人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周蕾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提名周蕾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已经上级机关批准,且不在本公司领取任何形式的报酬,符合《公务员法》关于国家公务员在机关外兼职的有关规定。

罗志刚:男,中国国籍,1965年4月生,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曾任宜昌市财政局行财科科员,宜昌市国资局办公室副主任,宜昌市国资办产权监管科副科长,宜昌市国资委监事会工作科副主任科员、企业改革科副科长、企业改革科主任科员。现任宜昌市国有企业第一监事会专职监事。

罗志刚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现任职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宜昌市国资委,除此之外,与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第三届监事会其他监事候选人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罗志刚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提名罗志刚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已经上级机关批准,且不在本公司领取任何形式的报酬,符合《公务员法》关于国家公务员在机关外兼职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627 证券简称: 宜昌交运 公告编号:2014-021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委托理财短期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5月22日,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委托理财短期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所属控股子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短期委托理财投资,投资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短期委托理财。委托理财总体投资额度不超过38,000万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一、购买委托理财的产品品种

购买品种仅限定在银行发行的保本保证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且评级风险度较低的)理财产品。不得购买任何非银行发行或由银行代售的理财产品,不得购买任何与利率、汇率、证券等挂钩的结构性理财产品,和其他高风险理财产品。委托理财产品的委托期限不超过6个月。

二、委托理财短期投资的总体额度

1、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定利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短期投资的总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

2、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额度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同意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为8,000万元。《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9月6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告。

由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公路旅游客运项目投资规模和投资金额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为永久性流动资金的议案》,拟将该项目投资规模和投资金额调减后剩余的募集资金 6,514.80 万元及其专用账户的后期利息,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因此,若该议案经2013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将调减6,514.80万元;利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额度将相应增加6,514.80万元。《关于调整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公路旅游客运项目投资规模和投资金额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为永久性流动资金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4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告。

委托理财短期投资的总体额度为38,000万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委托理财事项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根据《委托理财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在单笔委托理财的额度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的前提下,公司在不超过38,000万元的总体额度内循环开展委托理财,即购买委托理财相应冲减剩余额度,收回委托理财资金相应增加剩余额度。

上述委托理财短期投资的总体额度,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三、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委托理财的决策权,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委托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四、投资理财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已对购买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评估,相关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和业务发展。开展委托理财短期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收益及资金使用效率,不会给公司造成资金压力,符合广大股东的利益。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1、投资风险。尽管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针对投资风险:

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保本型的投资品种。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委托理财业务的管理,公司制订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从审批权限与决策程序、日常管理与报告制度,以及风险控制和信息披露等方面予以规定。公司计划财务部应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应及时通报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部、证券事务部、董事会秘书及董事长,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公司持有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等金融资产,不能用于质押。

2、针对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1)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2)公司计划财务部于发生投资事项当日应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资金安全;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部进行日常监督。

3、针对投资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1)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理财业务的审批人、操作人、风险监控人应相互独立;

(2)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须对理财业务事项保密,未经允许不得泄露本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业务有关的信息;

(3)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否则将承担相应责任。

4、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六、独立董事相关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短期委托理财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广大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时,该投资主要用于银行理财产品等风险可控的产品品种,不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风险较低,收益相对稳定。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与体系,能够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公司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没有超出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的额度。

基于此,我们同意在投资额度范围内开展委托理财短期投资业务。委托理财短期投资的总体额度不超过38,000万元,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开展委托理财短期投资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627 证券简称: 宜昌交运 公告编号:2014-022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4年5月22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定于2014年6月8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会议名称: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6月8日上午9:00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宜昌市港窑路5号 公司六楼会议室

6、股权登记日: 2014年5月30日

二、会议出席及列席人员

1、截至2014年5月3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股东代表、代理人)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

三、本次股东大会议题

(一)审议表决《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董新利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魏琴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选举罗迈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选举陈剑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选举黄赤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选举谢普乐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选举胡剑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8、选举林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9、选举何德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审议表决《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周蕾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2、选举罗志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上述议案(一)已由 2014 年 5 月 22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二)项议案已由 2014 年 5 月 22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上述议案均须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选举实行分开表决)。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4年6月3日至2014年6月5日上午8:30—11:30及下午14:00 至17:00

2、登记地点:湖北省宜昌市港窑路5号 公司证券事务部

3、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5、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6、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4年6月5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信函登记通讯地址:湖北省宜昌市港窑路5号宜昌交运证券事务部(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443003;传真号码:0717-6443860。

五、联系方式及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宜昌市港窑路5号 公司证券事务部

(2)联系人:王凤琴

(3)联系电话:0717-6451437

(4)传真:0717-6443860

2、其他事项: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住宿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特此通知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二日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全权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具体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如下:

序号审议事项表决意见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意票数
 1.1选举董新利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选举魏琴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选举罗迈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选举陈剑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选举黄赤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6选举谢普乐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7 选举胡剑平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8 选举林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9 选举何德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意票数
 2.1选举周蕾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2.2选举罗志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4)若投选的选票总数超过股东拥有的投票权数,则该项议案所有选票视为弃权;

5)若投选的选票总数小于或等于股东拥有的投票权数,该选票有效,差额部分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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