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新增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修改或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于2014年4月29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4年5月23日上午10点整;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5区3号楼公司6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表决;
4、召 集 人:本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经与会董事推举,会议由董事强炜主持;
6、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6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25,244,371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09 %。
2、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3、本公司聘请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杨继红、杨兴辉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会议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已经公司七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均已在公司指定媒体刊载,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具备合法性、完备性。
大会以现场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全部议案。
(一)关于2013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25,244,3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 0股,弃权 0股。
(二)关于2013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25,099,3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4%,反对 145,000 股,弃权 0股。
(三)关于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25,244,3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 0股,弃权 0股。
(四)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25,244,3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 0股,弃权 0 股。
(五)关于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73,918,1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反对 0股,弃权0股。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表决本议案时依法回避,非关联股东对本议案进行了表决。
(六)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25,244,3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 0股,弃权 0股。
(七)关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225,244,3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100 %,反对 0股,弃权0股。
四、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情况
1、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杨继红、杨兴辉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时间、方式和内容以及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四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