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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5月2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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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006 股票简称:*ST精功 公告编号:2014-030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4年5月19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发出召开的通知,并于2014年5月23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建江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董事逐项审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须以董事会名义提请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因浙江省绍兴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和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同意对《公司章程》做如下修改:

(1)原第五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绍兴县柯桥镇柯西工业区 邮政编码:312030

现修改为:

第五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鉴湖路1809号 邮政编码:312030

(2)原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455,160,000股,公司股本结构为:普通股455,16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34,378,626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20,781,374股。

现修改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455,160,000股,公司股本结构为:普通股455,16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8,381,126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36,778,874股。

2、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议案须以董事会名义提请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充分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继续将“年产500台(套)太阳能光伏装备制造扩建项目”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7,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将资金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上述事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2014-032的公司公告。

3、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通知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2014-033的公司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五届十六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5月24日

股票代码:002006 股票简称:*ST精功 公告编号:2014-031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4年5月19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发出召开的通知,并于2014年5月23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杜新英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监事经审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议案须以董事会名义提请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充分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继续将“年产500台(套)太阳能光伏装备制造扩建项目”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7,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将资金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上述决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节约财务费用支出,为公司和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根据上述募集资金项目现有的实际进度,本次继续将“年产500台(套)太阳能光伏装备制造扩建项目”的闲置募集资金7,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上述事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2014-032的公司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印章的公司五届十五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5月24日

股票代码:002006 股票简称:*ST精功 公告编号:2014-032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611号)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72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0.1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63,972,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8,50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5,472,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了天健验[2011]170号《验资报告》。

一、关于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445,472,000.00元,将主要用于年产500台(套)太阳能光伏装备制造扩建项目(以下简称“光伏装备扩建项目”)和浙江精功新能源有限公司搬迁暨太阳能多晶硅切片生产线技改项目及偿还银行贷款。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公司分别于2011年5月27日、2011年11月25日、2012年5月22日和2012年11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将光伏装备扩建项目的闲置募集资金4,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公司于2013年5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定将“年产500台(套)太阳能光伏装备制造扩建项目”的闲置募集资金4,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历次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均已按期、足额归还至公司相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根据光伏装备扩建项目目前的募集资金使用状况及短期内公司发展计划,该项目部分所募资金还将会闲置一段时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着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了充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2014年5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继续将光伏装备扩建项目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7,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将资金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述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以董事会名义提请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待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

本次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最高可节约财务费用约420万元,到期将以自有资金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本次继续用光伏装备扩建项目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或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或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风险投资。

公司预计未来十二个月内光伏装备扩建的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额不超过1.40亿元(含此前已使用金额);如项目建设需要,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将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确保不会因此影响该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

二、保荐机构保荐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可以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2、根据公司的承诺,本次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3、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且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

4、公司过去十二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或金额超过1,000 万元人民币的风险投资。

5、公司已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或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风险投资。

6、公司本次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是必要的、合规的,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7,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俞友根先生、周鸿勇先生、任少波先生认为:公司继续将“年产500台(套)太阳能光伏装备制造扩建项目”的闲置募集资金7,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将资金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此举是基于“年产500台(套)太阳能光伏装备制造扩建项目”的实际进度而做出的决定,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7,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以董事会名义提请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为充分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继续将“年产500台(套)太阳能光伏装备制造扩建项目”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7,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将资金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决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节约财务费用支出,为公司和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根据上述募集资金项目现有的实际进度,本次继续将“年产500台(套)太阳能光伏装备制造扩建项目”的闲置募集资金7,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关于继续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4、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5月24日

股票代码:002006 股票简称:*ST精功 公告编号:2014-033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4年5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6月12日(星期四)上午10:00 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6月11日-2014 年6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 年6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6月11日下午15:00 时至2014年6月12日下午15:00时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6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鉴湖路1809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继续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以上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5月24日登载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14年6月10日至2014年6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3、登记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鉴湖路1809号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2030)

4、登记要求: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表决前补交完整。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06。

2、投票简称:精功投票。

3、投票时间:2014年6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精功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序号表决事项赞成反对弃权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继续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委托价格
总议案所有议案100元
议案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1.00
议案2审议《关于继续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0

(4)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6月11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4年6月12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当日下午1: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次日方可使用。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伟明 夏青华

电话: 0575-84138692

传真: 0575-84886600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鉴湖路1809号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2030)

2、会议费用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5月24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是否具有表决权: 是( ) 否( )

分别对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的指示:

表决意见种类委托数量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如果股东不做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见表决。

委托书有效期限: 天

注: 1、请在“赞成”、“反对”、“弃权”任意一栏内打“√”,其余两栏打“X”;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章。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委托日期:201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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