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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5月1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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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嘉实定制账户
新增“半自主”账户服务策略的公告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投资者,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实基金”)将自2014年5月18日起在现有的定制账户个性化组合的基础上新增“半自主”账户服务策略(以下简称“半自主”账户)。

一、新增“半自主”账户

嘉实基金将自2014年5月18日起,在现有的定制账户个性化组合的基础上新增“半自主”账户服务。“半自主”账户下,投资人自行决定基金资产类属配置比例,同时授权嘉实基金在该比例范围内,运用约定参与款进行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并对投资品种、比例及交易时间等做出自主决策。

“半自主”账户暂定“来钱”移动手机客户端为定制账户投资人的参与渠道,目前不支持其它传统渠道参与。

“半自主”账户按照账户总资产的一定比例收取账户投资管理费(即《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监会令91号)第四十九条所述增值服务费),每日计算、按月收取,年费率为0.5%。一般情况下,投资人当月应支付的管理费在下月前两个交易日内进行扣除。

通过“来钱”移动客户端参与定制账户“半自主”账户的客户,首次参与金额为500元,后续追加及部分退出的最低金额均为1元。客户可以申请部分或全部退出“半自主”账户,对于部分退出申请,要求退出后账户余额不低于100元。

投资人参与、追加和退出定制账户“半自主”账户的业务办理方式,以及投资人调整资产配置的业务规则详见嘉实颁布的定制账户业务规则(来钱)。

二、业务咨询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免长途电话费)

客服邮箱:service@jsfund.cn

客服传真:(010)65182266

网址:www.jsfund.cn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5月16日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持有“万邦达”恢复收盘

价估值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 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自2014年4月10日起,对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万邦达(代码:300055)”采用“指数收益法”予以估值。

万邦达股票自2014年5月15日开市起复牌。经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4年5月15日起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万邦达股票,恢复按估值日收盘价进行估值。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咨询有关信息。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5月16日

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

2014年第四次收益分配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5月1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权益登记日2014年5月20日
除息日2014年5月20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4年5月21日
分红对象权益登记日在本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投资者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现金红利转换为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基准日为2014年5月20日,基金份额登记过户日为2014年5月21日,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为2014年5月22日。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2]128号),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基金名称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嘉实超短债债券
基金主代码070009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6年4月26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1)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为每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00405元,即每10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0405元;(2)本次分红方案为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041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公告依据《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收益分配基准日2014年4月30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

(单位:元)

1.0204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元)2,155,546.62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元)0.00405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0.041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本次分红为2014年的第四次分红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因本次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3)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赎回及转换转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享有本次分红权益,申请申购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4)如果投资者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本公司注册登记系统将其分红方式默认为现金方式,投资者可通过查询了解本基金目前的分红设置状态。

(5)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本基金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敬请于2014年5月16日、2014年5月19日到本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6)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本基金有关详情:

①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jsfund.cn,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

②基金代销机构: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光大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银行、华夏银行、上海银行、广发银行、平安银行、宁波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青岛银行、徽商银行、浙商银行、东莞银行、杭州银行、南京银行、临商银行、温州银行、江苏银行、渤海银行、深圳农村商业银行、洛阳银行、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烟台银行、哈尔滨银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河北银行、杭州联合银行、广州农商行、苏州银行、嘉实财富、好买基金、万银财富、数米基金、上海天天基金、上海长量、和讯信息科技、中信证券、国泰君安证券、海通证券、申银万国证券、银河证券、国都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兴业证券、国盛证券、东方证券、平安证券、招商证券、财富证券、东吴证券、中信万通证券、山西证券、南京证券、民生证券、渤海证券、光大证券、浙商证券、国信证券、安信证券、长城证券、东北证券、华泰证券、广发证券、长江证券、国海证券、国元证券、德邦证券、湘财证券、东海证券、中航证券、宏源证券、世纪证券、西部证券、国联证券、金元证券、中信证券(浙江)、中银国际证券、恒泰证券、广州证券、新时代证券、上海证券、中原证券、华龙证券、万联证券、东莞证券、大同证券、齐鲁证券、国金证券、财通证券、第一创业证券、中投证券、瑞银证券、华鑫证券、中山证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中国民族证券、厦门证券、江海证券、爱建证券、华宝证券、方正证券、英大证券、西南证券、日信证券、华福证券、信达证券、东兴证券、华融证券、财富里昂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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