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4年05月1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股) 粤照明B(B股) 公告编号:2014-022

 股票代码:000541(A股) 200541(B股)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4年5月1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并于2014年5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通过通讯传真方式审议会议议案,应会9名董事均对会议议案作出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参股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借壳上市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公司参股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国轩高科”)拟通过借壳上市的方式实现该公司上市。被借壳方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合肥国轩高科全体股东发行股票购买合肥国轩高科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购买资产的价格以截至评估基准日(2013年12月31日)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确定的合肥国轩高科资产的价值为基础,由各方协商确定。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为不低于被借壳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发行股票的数量根据各方确认的合肥国轩高科股权的价值确定,并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的数量为准。

 同时,被借壳方还将向特定对象增发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用于合肥国轩高科拟建项目的建设,发行价格与上述购买资产的价格一致。

 公司董事会认为:合肥国轩高科如能上市成功,将有利于增加公司投资收益,因此,董事会同意合肥国轩高科借壳上市,并授权管理层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与协助该公司做好借壳上市相关工作。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5月15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