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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5月1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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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14-023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没有增减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第四项议案属于需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二、会议通知公告及召开情况

 公司董事会分别于2014年4月21日和5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泽柱先生

 (三)会议召开方式及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5月15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5月15日(星期四)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5月14日(星期三)15:00至2014年5月15日(星期四)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万达威斯汀酒店三楼武昌厅(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临江大道96号)。

 (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代理人)共209人,代表股份 1,102,803,496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总股份2,371,233,839股的46.5076%。

 其中,现场出席股东(代理人)15人,代表股份1,092,238,299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46.0620%;网络投票股东194人,代表股份 股10,565,197,占公司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0.4456%。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参加表决股数1,102,803,496股,同意1,097,873,9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5530%;反对24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220%;弃权4,686,9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4250%。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二)审议《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参加表决股数1,102,803,496股,同意1,097,793,6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5457%;反对319,8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290%;弃权4,689,9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4253%。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三)审议《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参加表决股数1,102,803,496股,同意1,097,869,8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5526%;反对24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220%;弃权4,691,0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4254%。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四)审议《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情况:参加表决股数1,102,803,496股,同意1,099,012,9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6563%;反对239,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217%;弃权3,551,2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322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五)审议《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参加表决股数1,102,803,496股,同意1,097,871,4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5528%;反对239,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217%;弃权4,692,7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4255%。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六)审议《公司2013年度风险控制指标报告》

 表决情况:参加表决股数1,102,803,496股,同意1,097,870,9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5527%;反对239,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217%;弃权4,693,2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4256%。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七)审议《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参加表决股数1,102,803,496股,同意1,097,870,9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5527%;反对239,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217%;弃权4,693,2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4256%。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八)审议《关于公司发行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表决情况:参加表决股数1,102,803,496 股,同意 1,097,870,9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5527%;反对24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220%;弃权4,689,9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4253%。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九)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情况:参加表决股数1,102,803,496 股,同意1,097,870,93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5527%;反对24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220%;弃权4,689,9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4253%。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十)审议《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并对以下事项进行了逐项表决:

 1、发行债券的规模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且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净资产的40%。具体发行规模需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情况:参加表决股数1,102,803,496 股,同意 1,097,874,7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5531%;反对24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220%;弃权4,686,1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4249%。

 表决结果:通过该子议案。

 2、发行方式及向公司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以一期或多期形式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不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具体发行方式(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及各期发行的数量等)需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情况:参加表决股数 1,102,803,496股,同意1,097,906,73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5560%;反对24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220%;弃权4,654,1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4220%。

 表决结果:通过该子议案。

 3、债券品种及期限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10年(含10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需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情况:参加表决股数 1,102,803,496股,同意1,097,874,73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5531%;反对24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220%;弃权4,686,1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4249%。

 表决结果:通过该子议案。

 4、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具体的债券票面利率及其支付方式需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共同协商确定。

 表决情况:参加表决股数1,102,803,496 股,同意1,097,891,93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5546%;反对24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220%;弃权4,668,9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4234%。

 表决结果:通过该子议案。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具体募集资金用途需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表决情况:参加表决股数1,102,803,496 股,同意1,097,874,73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5531%;反对24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220%;弃权4,686,1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4249%。

 表决结果:通过该子议案。

 6、上市场所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公司将申请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情况:参加表决股数 1,102,803,496股,同意1,097,874,73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5531%;反对24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220%;弃权4,686,1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4249%。

 表决结果:通过该子议案。

 7、担保事项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担保事宜(包括不限于是否提供担保、担保方、担保方式及对价等)。

 表决情况:参加表决股数 1,102,803,496股,同意1,097,874,73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5531%;反对24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220%;弃权4,686,1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4249%。

 表决结果:通过该子议案。

 8、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表决情况:参加表决股数1,102,803,496 股,同意1,097,874,73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5531%;反对242,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220%;弃权4,686,1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4249%。

 表决结果:通过该子议案。

 该议案尚需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十一)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参加表决股数 1,102,803,496股,同意1,097,870,93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5527%;反对239,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217%;弃权4,693,2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4256%。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该议案尚需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十二)审议《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偿债保障措施的议案》

 表决情况:参加表决股数 1,102,803,496股,同意1,097,870,93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5527%;反对239,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217%;弃权4,693,2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4256%。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十三)审议《关于预计公司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湖北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表决权股份253,421,229股,回避本次表决。

 表决情况:参加表决股数849,382,267 股,同意 844,449,7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4193%;反对239,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282%;弃权4,693,2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5525%。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十四)审议《关于公司聘用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参加表决股数1,102,803,496 股,同意1,097,866,43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5523%;反对239,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217%;弃权4,697,7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4260%。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十五)审议《关于公司2013年度董事薪酬与考核情况的专项说明》

 表决情况:参加表决股数1,102,803,496 股,同意1,097,866,43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5523%;反对26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236%;弃权4,676,8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4241%。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十六)审议《关于公司2013年度监事薪酬与考核情况的专项说明》

 表决情况:参加表决股数1,102,803,496 股,同意 1,097,866,4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5523%;反对26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236%;弃权4,676,8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4241%。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十七)审议《关于公司管理层2013年度绩效考核及薪酬情况的专项说明》

 表决情况:参加表决股数1,102,803,496 股,同意1,097,866,43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5523%;反对26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236%;弃权4,676,8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4241%。

 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2013年的履职情况在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五、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贺伟平、刘静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发表如下法律意见: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合法,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会议监票、计票、见证人员签字的股东大会表决结果;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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