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14年4月18日刊发了《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临2014-027),公司筹划中的重大事项对公司构成了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4年4月18日至2014年5月18日连续停牌。公司于2014年4月25日、5月6日、5月14日刊发了《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临2014-028、030、031)。
停牌期间,公司聘请了审计机构、评估机构、法律顾问和独立财务顾问等相关中介机构。目前,相关各方正在积极推动各项工作,尽职调查、审计及评估等工作正在进行之中。截至公告日,中介机构的相关尽职调查、审计及资产评估等工作尚未最终完成,还需完善,重组方案仍需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商。鉴于此,公司股票不能按原定时间复牌。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4年5月19日起继续连续停牌不超过30日。
继续停牌期间,本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组织审计机构、评估机构、法律顾问和独立财务顾问等相关中介机构开展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等各项工作。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按照26号格式准则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并复牌。
筹划中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须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具体实施程序尚处于论证阶段,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