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二次董事会于2014年5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召开前,公司已向全体董事发出书面通知,所有会议材料均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书面提交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9名,实到9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借款提供抵押的议案》,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本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辽宁省分行申请2亿元人民币的出口卖方信贷贷款,贷款期限为一年,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出口卖方信贷利率,按季结息。上述资金将专项用于公司出口软件业务的资金需求。为此,公司将拥有的位于沈阳市浑南新区新秀街2号的四宗面积共计135,761.72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六栋建筑面积共计78,383.61平方米的房产作为抵押物,抵押予中国进出口银行。依据辽宁隆丰土地房地产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辽隆房估字[2014]3401号”评估报告,上述抵押物的评估价值合计为343,922,930元。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并办理必要的手续。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抵押物基本情况
本次抵押物为本公司拥有的位于沈阳市浑南新区新秀街2号的四宗面积共计135,761.72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六栋建筑面积共计78,383.61平方米的房产。具体情况如下:
(一)土地使用权
1、位于沈阳市浑南新区新秀街2号,面积为6,685.8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书号码为“东陵国用(2011)第0702号”,土地用途为工业,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45年12月27日。评估价值为4,633,259元。
2、位于沈阳市浑南新区新秀街2号,面积为98,657.8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书号码为“东陵国用(2011)第0704号”,土地用途为工业,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45年12月27日。评估价值为68,369,855元。
3、位于沈阳市浑南新区新秀街2号,面积为20,563.0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书号码为“东陵国用(2011)第0705号”,土地用途为工业,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45年12月27日。评估价值为14,250,159元。
4、位于沈阳市浑南新区新秀街2号,面积为9,855.1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书号码为“东陵国用(2011)第0703号”,土地用途为工业,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50年7月27日。评估价值为7,135,107元。
(二)地上建筑物
1、房屋所有权证书号码为“沈房权证浑南新区字第020121号”,总层数2层,建筑面积2,652.74平方米,设计用途为客户中心。评估价值为9,082,982元。
2、房屋所有权证书号码为“沈房权证浑南新区字第018960号”,总层数5层,建筑面积33,216.07平方米,设计用途为研发楼。评估价值为114,296,497元。
3、房屋所有权证书号码为“沈房权证浑南新区字第020128号”,总层数2层,建筑面积12,886.00平方米,设计用途为办公。评估价值为36,377,178元。
4、房屋所有权证书号码为“沈房权证浑南新区字第031113号”,总层数3层,建筑面积6,352.0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办公楼。评估价值为19,259,264元。
5、房屋所有权证书号码为“沈房权证中心字第N060204327号”,总层数4层,建筑面积11,209.4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其他(研发综合楼)。评估价值为34,726,721元。
6、房屋所有权证书号码为“沈房权证浑南新区字第020122号”,总层数4层,建筑面积12,067.40平方米,设计用途为办公。评估价值为35,791,908元。
特此公告。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