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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金贵银业 公告编号:2014-025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5月5日以电话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于5月13日14点30分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

会议由董事长曹永贵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内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曹永贵先生、曹永德先生、张平西先生、陈占齐先生、何静波先生、许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唐武军先生、覃文庆先生、张洪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1/2,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详见2014年5月15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信息。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2、关于审议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内容: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刊登于2014年5月15日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3、关于审议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内容: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刊登于2014年5月15日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4、关于审议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内容: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刊登于2014年5月15日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5、关于审议修订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内容:修订后的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刊登于2014年5月15日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6、关于审议修订《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内容:修订后的《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刊登于2014年5月15日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7、关于审议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内容:修订后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刊登于2014年5月15日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8、关于审议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内容:修订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刊登于2014年5月15日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9、关于审议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内容:修订后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刊登于2014年5月15日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10、关于审议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内容:修订后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刊登于2014年5月15日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11、关于授权办理相关融资事宜的议案

内容:根据2014年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在不超过授信总额80亿元的额度内办理融资事宜及与各金融机构相关的各项业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贷款、结算、承兑汇票、保函、保理、租赁及信用证等,并授权总经理曹永德先生代表公司办理上述信贷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规定的所有提款、转账、登记、备案和资料提供等事宜。

授权期限自2014年5月30日通过日起至2015年5月30日期间有效。为提高决策效率,80亿元授信额度内的每笔融资项目,除非银行特殊需求,将不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可在80亿元的总额度内,根据市场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在各银行间进行额度调剂。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12、关于聘任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内容:聘任周柏龙先生担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13、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拟定于2014年5月30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董事会筹办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5月1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信息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上述第1、2、3、4、7、8、9、10、11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5月15日

附件1:

董事候选人简历:

1、曹永贵,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年生。1987年1月至1993年12月永兴县城关镇打字社业主;1994年1月至1996年3月永兴县金银冶炼厂业主;1996年3月至1998年10月任苏仙区白露塘镇金银冶炼厂厂长;1998年2月至2002年7月任郴州市金贵有色金属加工厂法定代表人、厂长;2002年3月至今,任郴州市金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即原郴州市金贵有色金属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2004年11月至2008年4月任郴州市金贵银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2008年4月至今任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郴州市政协委员、中国有色金属行业协会金银分会副会长。

曹永贵先生现持有公司股份76,875,338股,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证券交易所规章规定的禁止担任董事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曹永德,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1年生,大专学历。1983年11月至2000年1月先后任永兴县律师事务所律师、主任;2000年1月至2002年7月任郴州市金贵有色金属加工厂经理;2002年8月至2004年10月任郴州市金贵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经理;2004年10月至2008年4月任郴州金贵银业有限公司董事;2008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曹永德先生现持有公司股份5,432,849股,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曹永贵先生的兄长,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证券交易所规章规定的禁止担任董事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3、何静波,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生,专科学历。1995年至2001年就职于湖南金瓯律师事务所;2001年至2002年,任郴州市金贵有色金属加工厂办公室主任;2002年至2004年,任郴州市金贵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2004年至2008年,任郴州市金贵银业有限公司监事;2008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何静波先生现持有公司股份624,465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证券交易所规章规定的禁止担任董事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4、张平西,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生,大专学历,助理工程师。1983年至1987年、1990年至1993年任湘永煤矿五工区技术员;1990年至1996年湘永煤矿基建大队地测主管;1996年至1998年任苏仙区白露塘镇金银冶炼厂营销主管;1998年至2002年任郴州市金贵有色金属加工厂营销主管;2002年至2004年郴州市金贵有色金属有限公司营销主管;2004年至2008年郴州市金贵银业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08年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张平西先生现持有公司股份4,571,978股,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曹永贵先生的妹夫,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证券交易所规章规定的禁止担任董事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5、许军,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4年生。1992年1月至1993年1月于永兴县五金公司担任采购员;1997年2月至1998年2月于苏仙区白露塘镇金银冶炼厂担任采购员;1998年2月至2002年7月于郴州市金贵有色金属加工厂担任采购员;2002年8月至2004年10月任郴州市金贵有色金属有限公司营销经理;2004年12月至2007年7月任资兴市贵生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经营副总;2007年7月至2008年4月任郴州市金贵银业有限公司经营部长;2007年7月至今,任郴州市贵龙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经理;2008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许军先生现持有公司股份2,154,405股,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曹永贵先生的妻弟,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证券交易所规章规定的禁止担任董事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6、陈占齐,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1991年7月至1993年3月于湖南新邵氮肥厂担任会计;1993年4月至1999年6月任湖南省第四工程公司财务科副科长;1999年7月至2003年12月任郴州市交通路桥公司副总经理;2003年12月至2004年10月任郴州市金贵有色金属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4年11月至2008年4月任郴州市金贵银业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8年4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10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陈占齐先生现持有公司股份1,213,066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证券交易所规章规定的禁止担任董事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7、唐武军,男,1969年10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91年7月在有色金属技术经济研究中心信息室工作;1992年12月至今在北京安泰科信息开发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公司电讯部副经理、经理、营销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兼铅锌部经理、副总经理;2003年8月至今兼任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金银分会副秘书长;2009年9月至今兼任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铟业分会秘书长。

唐武军先生现没有持有公司任何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证券交易所规章规定的禁止担任董事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8、覃文庆,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3月出生,博士。1997年12月至1999年9月任中南工业大学矿物工程系讲师;1999年2月至2000年4月任中南大学矿物工程系副教授;2000年9月至2003年9月任中南大学资源加工与生物工程学院副教授;2003年9月至今任中南大学资源加工与生物工程学院教授。2002年4月至2010年7月任中南大学资源加工与生物工程学院副院长;2010年7至今任中南大学资源加工与生物工程学院书记。2010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覃文庆先生现没有持有公司任何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证券交易所规章规定的禁止担任董事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9、张洪民,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出生,大专,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职称。1991年至1993年任湖南中亚人造板厂财务科成本核算会计;1993年至1997年任广州新菱热冷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主管会计;1997年至1999年任快译通东莞全智电子厂(香港上市公司)会计主任;2000年至2009年任职于湖南长城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先后担任审计经理,业务总监,副所长等;2009年至今,任湖南德恒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2010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张洪民先生现没有持有公司任何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证券交易所规章规定的禁止担任董事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2:内审负责人周柏龙简历::

周柏龙,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出生,中共党员,审计师职称,大学本科学历。1985年7月毕业于衡阳市财政会计学校财务会计专业,同月被分配到原郴州地区水泥厂从事会计工作,先后在出纳、会计、会计主管、财务科长等岗位任职,1995年调入原郴州市审计师事务所从事财务审计工作,期间先后任财务审计部副部长和审计师事务所副所长等职务,2002年3月调入原郴州高等级公路建设公司和郴州市高等级公路管理站工作,并先后担任公司财务科副科长、政工科副科长、治超站站长和办公室主任等职务。2010年12月,加入本公司审计监察部,先后担任审计员、副部长职务。

周柏龙先生有多年的财务会计和内部管理工作经验且工作作风细致严谨,适合专职担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职务。

周柏龙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金贵银业 公告编号:2014-026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12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12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5月5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于5月13日下午13:3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共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元发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何静波先生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内容: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冯元发先生、马水荣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会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当选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将与公司第四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2、《关于审议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内容:鉴于公司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作修订,为规范公司的内部治理,现公司拟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应条款作出如下修订:

有关条款修订前内容有关条款修订后内容
第八条 监事会每年召开两次定期会议,分别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和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二个月内召开,并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监事。第八条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

监事会召开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5日以前以专人送出、传真、邮件、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

监事会主席应在接到书面提议后10日内召集临时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根据实际需要,也可以自行召集临时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应以书面方式(包括专人送达、邮寄、传真等)或电话在会议召开3日前通知全体监事,但在特殊紧急情况下以现场会议、电话或传真等方式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的除外。

监事会主席应在接到书面提议后10日内召集临时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根据实际需要,也可以自行召集临时监事会会议。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以其他口头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二)事由及议题;

(三)发出通知的日期。

(五)发出通知的日期。

口头会议通知至少应包括上述第(一)、(二)、(三)项内容,以及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说明。

第二十六条 监事会会议形成有关决议,应当以书面方式予以记载,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决议的书面文件上签字。决议的书面文件作为公司档案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监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至少保存10年。第二十六条 监事会会议形成有关决议,应当以书面方式予以记载,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决议的书面文件上签字。决议的书面文件作为公司档案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监事会会议决议作为公司档案保存10年。
第二十九条 监事会会议应当有书面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出席会议的监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做出说明性记载。监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监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至少保存10年。第二十九条 监事会会议应当有书面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和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出席会议的监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做出说明性记载。监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监事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保存10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会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三、备查文件

1、 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5月15日

附件:

第三届监事会候选人简历

1、冯元发,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生,本科学历,经济师、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1986年7月至1987年9月于郴州市副食品公司任计划员;1987年10月至1989年11月于郴州市建设银行任会计;1989年12月至1996年10月任北湖区建设银行副行长;1996年11月至1999年9月任郴州市高等级公路指挥部财务部部长;1999年10月至2004年4月任郴州市建设银行贷款中心主任;2005年至2008年任郴州市金贵银业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2008年4月至2012年10月任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2008年4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2、马水荣,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生。2001年1月至2002年7月于郴州市金贵有色金属加工厂担任营销员;2002年8月至2006年12月任郴州市金贵有色金属有限公司营销部部长;2007年1月至2008年4月任郴州市金贵银业有限公司采购部部长;2008年4月至今任公司监事、采购部部长。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金贵银业 公告编号:2014-027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公司将于2014年5月30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5月30日(星期五)上午9:30

2、 股权登记日:2014年5月23日(星期五)

3、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白露塘镇福城大道1号公司会议室

4、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

二、会议审议的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12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二)、本次会议的议案为: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选举曹永贵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选举曹永德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选举张平西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选举陈占齐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选举何静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6.选举许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2)-1.选举唐武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选举覃文庆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3.选举张洪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1.选举冯元发先生为公司股东监事

2-2选举马水荣先生为公司股东监事

3、《关于审议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关于审议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关于审议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关于审议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7、《关于审议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8、《关于审议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9、《关于审议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10、《关于审议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1、《关于授权办理相关融资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1-2采用累积投票表决,累积表决票数即每位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数与应选举独立董事或非独立董事或监事人数之积,对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时应在累积表决票数总额下自主分配。其中议案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分别表决。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经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股东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议案有关内容请参见2014年5月15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12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4 年5月23日下午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董事会邀请出席会议的嘉宾、保荐机构代表等。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 2014年5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2、登记地点:郴州市苏仙区白露塘镇福城大道1号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请在规定的登记时间进行登记。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白露塘镇福城大道1号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735-2659881

传 真:0735-2659891

邮 编:423038

联 系 人:何静波、孟建怡

2、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郴州市金贵银业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5月15日

附件一:股东参会登记表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4年5月23日15:00交易结束时,本人/本公司持有贵公司股票(股票代码:002716),现登记参加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名称 股东账户号码(深A)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持有股份数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法定代表人参会 备注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投票表决,如无指示,则授权代理人可自行决定对相关议案投同意票、反对票或弃权票。本次授权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之时。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号(深A) 委托人持股数(股) 
授权代理人名称 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序号议案名称候选人同意股数(股)
1(1)-5.选举何静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6.选举许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曹永贵 
曹永德 
张平西 
陈占齐 
何静波 
许军 
(2)-2.选举覃文庆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3.选举张洪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唐武军 
覃文庆 
张洪民 
22-1.选举冯元发先生为公司股东监事

2-2选举马水荣先生为公司股东监事


冯元发

 

马水荣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3《关于审议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关于审议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关于审议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关于审议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7《关于审议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8《关于审议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9《关于审议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10《关于审议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1《关于授权办理相关融资事宜的议案》   

说明:

1、对议案1-2表决时采用累积投票表决。其中议案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分别表决;

表决时采用累积投票制,累积表决票数即每位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数与应选举独立董事或非独立董事或监事人数之积,对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时应在累积表决票数总额下自主分配。但其分别投票数之和只能等于或小于其累积表决票数,否则,其该项表决无效。

2、对议案3- 11表决时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金贵银业 公告编号:2014-028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最近有媒体和网络报道公司正收集国内外铅精矿信息,未来将择机收购上游矿山,资金或通过定向增发的形式募集。经核实,公司董事会就上述报道说明如下:

本公司主营业务为从铅精矿及铅冶炼废渣废液中生产铅阳极泥,由铅阳极泥和矿冶企业废渣废液中冶炼生产白银,同时综合回收铅、金、铋、锑、锌、铜、铟等多种有色金属。目前已基本形成铅精矿冶炼、白银冶炼、白银加工硝酸银相对完整的白银冶炼加工产业链,但未涉及上游矿山也未持有任何矿山企业股权。我国白银资源分布的特点是,银多与铅锌矿共生或伴生,因此铅精矿是白银冶炼的主要原材料。郴州市有色金属资源丰富,作为郴州市的支柱产业,郴州市政府加强了对有色金属龙头企业的扶持,并拟对部分合适的矿山进行整合。但截至目前,本公司对洽谈收购矿山企业未有任何实质性活动,经征询本公司控股股东及本公司自查,不存在需披露而未披露的重要事项。???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经披露的公开信息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承诺至少三个月内不会筹划定向增发事项。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注意以下风险因素

1、行业周期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为白银、电铅、黄金及其他综合回收产品,属于有色金属冶炼行业。有色金属行业是周期性行业,其行业产能、价格走势、行业波动受国际及国内宏观经济环境、上下游行业的发展状况、期货及现货市场波动的重要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对由有色金属行业供求格局决定的价格走势较为敏感,有色金属价格走势决定了有色金属冶炼行业的原材料成本、存货价值及产成品销售价格。

因此,公司面临因白银、电铅冶炼行业周期性变化造成盈利大幅波动的风险。公司主要产品是白银和电铅,报告期公司收入和利润主要来源于白银。若未来白银、电铅价格出现大幅下跌,公司经营业绩将受到重大影响。

2、存货跌价风险

由于公司产业链向上游扩张,随着“10万吨铅富氧底吹项目”的逐渐达产,公司存货余额逐年上升。若银、铅价格出现大幅下跌,公司可能需要计提大额存货跌价准备。

3、环保风险

由于有色金属冶炼行业的特殊性,尤其是铅冶炼过程中产生的烟尘、废气等会对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虽然公司认真贯彻执行了国家和地方有关环保的法规和政策,各项排放指标均达到国家排放标准,但随着公众环保意识的逐步加强,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对环境保护要求会更加严格,有色金属冶炼清洁化将成为行业发展方向,可能会导致公司环保费用上升,增加公司的生产成本,从而影响公司的收益。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 5月 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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