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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5月1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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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公告编号:2014-053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延期复牌及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利欧股份;证券代码:002131)自2014年4月22日上午开市起停牌。

 公司于2014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自公司股票停牌以来,公司以及有关各方积极推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和盈利预测审核等各项工作,目前已取得重要进展。公司原预计于2014年5月21日开市起复牌,由于相关准备工作尚未完成,为做到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4 年5月21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董事会对延期复牌带来的不便向广大投资者致歉。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将全力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各项工作。公司承诺争取不晚于2014 年6月21日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公司股票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后复牌。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4 年6月21日开市起复牌,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提出延期复牌申请并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的,公司承诺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三个月,如公司仍未能在延期期限内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如本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相关公告,公司承诺自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司公告信息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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