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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5月1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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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发出监管工作函
上海家化称董事会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
熊永红

 □本报记者 熊永红

 

 上海家化15日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王茁在公司五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期间未提出任何反对理由,王茁在事后提交的反对理由中所述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程序合规性问题不能成立。公司本次董事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治理文件的规定,且已经全体董事无异议并签署生效决议。

 上海家化14日收到上交所监管工作函,要求公司披露如下事项:核实王茁的反对理由并按照相关规定对外披露;核实并披露公司五届十五次董事会的会议程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告称,经查阅本次董事会会议记录及会议全程录音资料,王茁在会议期间未提出任何反对理由。公司认为,董事会没有强制要求相关董事说明反对理由的权利及义务,在董事未提出反对理由的情况下,公司的董事会决议公告不记载反对理由符合董事会会议过程的真实准确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王茁于会后两日而非董事会会议中提出反对理由,已不属于董事会会议内容及公司强制性信息披露内容,而属于其个人事后的私人性解释说明。

 上海家化12日召开公司五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解除王茁先生公司总经理的职务及提请股东大会解除王茁先生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聘请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及《关于批准公司总会计师兼财务总监辞职的议案》。王茁于14日向董事会秘书提交《反对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五届十五次董事会头两项议案的理由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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