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4月2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重庆东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420号),核准本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宜。本公司接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后,按照核准文件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积极组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实施工作。
一、重大资产重组交割确认书
2014年4月29日,重庆东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银控股”)、江苏华西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华西集团”)、江苏华西同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同诚”)与本公司签署了《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资产交割确认书》,双方同意,以2014年3月31日作为基准日,由各方共同认可的财务审计机构对评估基准日至交割审计日的期间损益进行审计,并出具正式的审计报告。
二、拟注入资产过户及交割情况
根据《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约定,东银控股应将其持有的重庆同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原地产”)75%股权、重庆国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展地产”)100%股权、深圳市鑫润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鑫润”)51%股权以及南方东银重庆品筑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银品筑“)49%股权过户至上市公司名下;华西集团应将其持有的同原地产25%股权过户至上市公司名下;华西同诚应将其持有的深圳鑫润49%股权过户至上市公司名下。
2014年4月24日,东银控股将其所持国展地产100%股权过户给迪马股份,并完成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2014年4月28日,东银控股将其所持东银品筑49%股权过户给迪马股份,并完成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2014年4月28日,东银控股将其所持深圳鑫润51%股权过户给迪马股份,华西同诚将其持有深圳鑫润49%股权过户给迪马股份,并完成相关工商登记变更。
2014年4月29日,东银控股将其所持同原地产75%股权过户给迪马股份,华西集团将其持有同原地产25%股权过户给迪马股份,并完成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2014年5月5日,立信审计出具信会报字[2014]第310号《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4年4月30日止,作为出资的股权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本公司已收到东银控股、华西集团、华西同诚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股本)合计人民币1,186,439,826.00元,占新增注册资本(股本)的100%。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拟注入资产交割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经全部完成。
三、后续事项
公司将尽快向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在此之后将公告资产交割实施情况报告书等资产交割完成情况。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