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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5月0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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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402 证券简称:金融街 公告编号:2014-023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4年4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4年4月1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3,027,079,80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25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2.37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75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2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5月15日。

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为:2014年5月16日。

四、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4年5月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 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4年5月1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8*****131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 号北京银行大厦12 层

咨询联系人: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10-66573955

传真电话:010-66573956

七、备查文件

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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