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5月8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北京用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用友科技”)通知:
1、北京用友科技以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权60,000,000股质押给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其与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提供质押担保,北京用友科技已于2014年5月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2、北京用友科技于2013年5月6日向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质押其持有的公司72,000,000股股份(此部分股份在办理质押登记时为60,000,000股,在公司于2014年4月23日实施每10股转增2股完毕后变更为72,000,000股),已于2014年5月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权质押登记解除手续,解除质押冻结。
截至2014年5月7日,北京用友科技持有公司股份 344,366,435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9.55%,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特此公告。
用友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四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