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4年4月25日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25,94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4.50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4.7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注】;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75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725,946,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088,919,000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5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14年5月16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4年5月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增股于2014年5月16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息将于2014年5月1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 股东账号 | 股东名称 |
1 | 08*****558 | 新和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 | 01*****339 | 胡柏藩 |
3 | 01*****629 | 胡柏剡 |
4 | 00*****492 | 石观群 |
5 | 01*****624 | 王学闻 |
6 | 01*****429 | 王正江 |
7 | 01*****477 | 周贵阳 |
8 | 00*****483 | 崔欣荣 |
9 | 01*****924 | 董小方 |
10 | 01*****413 | 叶月恒 |
11 | 01*****849 | 梁晓东 |
12 | 01*****549 | 邱金倬 |
13 | 00*****463 | 张晓波 |
五、本次所转增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4年5月16日。
六、股份变动结构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 | 本次变动后 |
数量 | 比例% | 公积金转股 | 数量 | 比例%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0,604,109 | 1.46 | 5,302,054 | 15906163 | 1.46 |
04高管锁定股 | 10,604,109 | 1.46 | 5,302,054 | 15906163 | 1.46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715,341,891 | 98.54 | 357,670,946 | 1073012837 | 98.54 |
其中未托管股数 | 0 | 0 | 0 | 0 | 0 |
三、股份总数 | 725,946,000 | 100.00 | | 1,088,919,000 | 100.00 |
七、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1,088,919,000股摊薄计算,2013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81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张莉瑾
咨询电话:0575-86017157
传真:0575-86125377
特此公告。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