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5月8日,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南京南钢钢铁联合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钢联”)通知,南京钢联的全资子公司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钢联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2014年5月8日,南钢联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竞价买入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499,96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01%。
本次增持前,南钢联合持有本公司股份1,056,12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7.25%。增持后,南钢联合持有本公司股份1,056,619,96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7.26%。
本次增持前,南京钢联及南钢联合共持有本公司股份3,247,072,45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3.78%。增持后,南京钢联及南钢联合共持有本公司股份3,247,572,42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3.79%。
二、后续增持计划
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判断和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南京钢联拟在未来6个月内(自本次增持之日起算),以自身名义或通过一致行动人南钢联合继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含本次已增持股份),且不排除作出进一步增持的安排。
三、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南京钢联及其一致行动人南钢联合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南京钢联增持公司股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