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已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勤信审字【2014】第147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043,027.87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3,637,077.61元。
2、 2014年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618,265.77元。
3、公司股票交易于 2014 年5月9 日停牌1 天,于 2014 年5 月12 日开市时起复牌;
4、公司股票交易自 2014 年5月12 日开市时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证券简称由“*ST 思达”变更为“思达高科”;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0676”;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为10%。
二、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本公司2011年、2012 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均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股票自2013年4 月24日起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变更为“*ST思达”,证券代码仍为“000676”。
三、股票交易符合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依据
2013年,公司抢抓订单以营销为导向开展各项工作,优化了营销团队;开展了各项措施,严控成本,完善了内控体系建设,加强公司对经营过程中各种风
险的控制能力,公司 2013年年度业绩有所好转。公司2013年度财务报告已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勤信审字【2014】第147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显示:经审计,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权益为210,570,906.94元,201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440,411,341.70元,实现净利润为14,495,634.96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043,027.87元。
公司董事会认为:对照经审计的2013年度报告公司的净利润、净资产、营业收入等指标,公司已不存在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触及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9条规定,公司符合提出撤销对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申请的条件。公司2014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的议案,并已于4月24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
四、公司申请事项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
经深交所审核批准,公司股票交易自2014年5月12日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于2014年5月9日停牌 1天,自2014年5月12 日起恢复交易。
公司股票证券简称自 2014年5月12 日起由“*ST 思达”变更为“思达高科”,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0676”,涨跌幅限制由5%变为10%。
五、其他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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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河南思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5月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