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5月7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郭明明先生的通知,郭明明先生自2013年5月6日首次增持后至2014年5月7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001,728股,增持比例为0.27 %。至此,本次增持公司股份于2014年5月7日结束,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公司实际控制人郭明明先生
二、首次披露增持公告的时间
公司于2013年5月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30)。
三、增持计划具体内容
基于对目前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及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公司实际控制人郭明明先生拟根据自身需要,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自2013年5月6日起计算)以自身名义增持不超过占公司总股本2%的股份(含首次已增持股份在内),总股数不低于2,000,000股。
四、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2013年5月6日至2014年5月7日间,郭明明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2,001,728股股票,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27%。上述增持后,截止到2014年5月7日,郭明明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50,445,991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6.74%。
五、增持前后股份数量及比例
增持前,郭明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6.47%股份,通过浙江东南网架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39.07%股份。因此,郭明明先生直接和间接控制本公司 45.54%的股份。
增持完成后,截止到2014年5月7日收盘,郭明明先生直接和间接控制本公司45.81%的股份,其中,直接持有公司50,445,9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4%,通过浙江东南网架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292,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07%。
六、承诺的履行情况
实际控制人郭明明先生严格履行增持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未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满足《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提出豁免发出要约申请的条件。
2、本次增持公司股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实际控制人郭明明先生承诺:在增持完成之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八、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增持人郭明明先生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东南网架股份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增持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可以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豁免要约申请的情形;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增持已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