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奥瑞金”或“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4年4月18日召开的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06,6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9.00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9.50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000000股。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5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5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306,67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613,340,000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5月14日,除权除息日为:2014年5月15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4年5月1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转增股份于2014年5月15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增股份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增股份总数与本次转增股份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4年5月1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 股东账号 | 股东名称 |
1 | 08*****360 | 佳锋控股有限公司 |
2 | 08*****947 | 海南原龙投资有限公司 |
3 | 08*****941 | 北京二十一兄弟商贸有限公司 |
4 | 08*****939 | 北京原龙兄弟商贸有限公司 |
5 | 08*****940 | 北京原龙京阳商贸有限公司 |
6 | 08*****943 | 北京原龙京联咨询有限公司 |
7 | 08*****944 | 北京原龙京原贸易有限公司 |
8 | 08*****946 | 北京原龙华欣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五、本次转增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4年5月15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本动后 |
数量 | 比例% | 资本公积金转股 | 数量 | 比例% |
一、 限售流通股 | 144,612,500 | 47.16 | 144,612,500 | 289,225,000 | 47.16 |
二、无限售流通股 | 162,057,500 | 52.84 | 162,057,500 | 324,115,000 | 52.84 |
三、总股本 | 306,670,000 | 100 | 306,670,000 | 613,340,000 | 100 |
七、本次实施转增股份后,按新股本613,340,000股摊薄计算,2013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1.00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永安东里8号华彬大厦15层
咨询联系人:王艳
咨询电话:010-85211915
传真电话:010-85289512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