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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5月0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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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江南红箭 证券代码:000519 公告编号:2014-27
湖南江南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14年5月8日(星期四)10时

2、现场会议的召开地点:南阳市高新区中南钻石有限公司院内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方式

4、召集人:湖南江南红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张振华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公司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314,581,9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63%,该等情况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议案涉及回避事项的,关联股东或者股东代表均回避表决。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通过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314,581,91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通过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14,581,91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通过201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314,581,91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通过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314,581,91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通过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14,581,91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同意通过各位独立董事所作的2013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314,581,91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七)审议通过《关于确定2013年度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议案》

同意通过2013年度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方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14,581,91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八)审议通过《关于确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同意通过2013年度独立董事的津贴的方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14,581,91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九)审议通过《关于确定2013年度非职工监事报酬的议案》

同意通过2013年度非职工监事报酬的方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14,581,91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十)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通过公司关于201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关联股东代表张振华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48,603,60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综合授信的议案》

同意2014年度公司向兵工财务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6亿元流动资金借款。关联股东代表张振华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48,603,60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同意选举张振华、李玉顺、牛建伟、卢灿华、申兴良、温振祥、李志宏、李晓龙、郑锦桥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成员。

本议案适用累积表决制,表决结果为:

序号表决事项同意票数(票)
(1)选举张振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314,581,911
(2)选举李玉顺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314,581,911
(3)选举牛建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314,581,911
(4)选举申兴良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314,581,911
(5)选举卢灿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314,581,911
(6)选举温振祥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314,581,911
(7)选举李志宏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314,581,911
(8)选举李晓龙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314,581,911
(9)选举郑锦桥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314,581,911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同意选举王霞、王建文、周子平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经公司第二届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联席会议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刘善跃、文均共同组成第九届监事会。

本议案适用累积投票制,表决结果为:

序号表决事项同意票数(票)
(1)选举王霞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314,581,911
(2)选举王建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314,581,911
(3)选举周子平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314,581,91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许迪、刘勇。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李敏、刘静雯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湖南江南红箭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江南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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