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旗下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公司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决定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在我司网上交易平台正式开通旗下基金C类收费模式。现根据《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C类收费模式
C类收费模式是指不收取申购费率,按照持有时间分类收取赎回费,并收取销售服务费的一种收费模式。
本公司开通的C类收费模式中,赎回费用按下列标准收取:(1)从基金确认日算起持有时间超过30日以上的,不收取赎回费率;(2)持有时间不足30日(含30日)收取一定的赎回费用。根据《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对持续持有时间少于30日(含30日)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0.5%的赎回费,持有时间超过30日以上不收取赎回费率,但旗下指数基金不受持有时间限制,不收取任何赎回费用。
本公司开通的C类收费模式收取基金的销售服务费,销售服务费不是从基金资产中列支,而是由本公司注册登记系统针对每个客户的C类资产逐日计提并记录在每个客户帐户,在客户赎回或转换时从客户的赎回或转换款项中扣除。
二、旗下基金增加C类收费模式
本公司开通旗下C类收费模式的股票类基金包括:除LOF基金外股票型基金(含QDII类和指数型基金)、混合型基金。今后是否调整或增加适宜的基金类型和基金名称,本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开通的基金名称及收费费率如下表:
表一: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C类收费模式的费率表
基金简称 | 代码 | 销售服务费 | 申购费 | C类赎回费 |
广发制造业精选股票 | 270028 | 0.6%/年 | 0 | 持有时间不足30日(含30日),费率为0.5%
持有时间大于30日,费率为0 |
广发新经济股票 | 270050 | 0.6%/年 | 0 | 持有时间不足30日(含30日),费率为0.5%
持有时间大于30日,费率为0 |
广发中小板300联接 | 270026 | 0.4%/年 | 0 | 0 |
广发沪深300指数 | 270010 | 0.4%/年 | 0 | 0 |
广发美国房地产指数(QDII) | 000179 | 0.4%/年 | 0 | 0 |
广发全球农业指数(QDII) | 270027 | 0.4%/年 | 0 | 0 |
广发纳斯达克100指数(QDII) | 270042 | 0.4%/年 | 0 | 0 |
广发全球医疗保健指数(QDII) | 000369 | 0.4%/年 | 0 | 0 |
注:上述表中关于指数基金的分类参考银河证券基金研究分类结果。
三、其他相关业务
(一)C类收费的基金转换业务
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基金C类收费模式下的基金份额转换业务,适用《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基金转换业务规则》。基金转换时收取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同时结算转出基金的销售服务费。具体收费规则如下:
1、C类收费基金转换为C类收费基金:转换费用=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转出基金C类赎回费+转出基金销售服务费。其中由于C类收费基金申购费率为0,因此申购补差费为0。
2、C类收费基金转换为前端收费基金:转换费用=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转出基金C类赎回费+销售服务费。其中由于C类收费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为0,申购补差费即为前端收费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3、前端收费基金转换为C类收费基金:转换费用=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转出基金的前端赎回费。其中由于C类收费基金申购费率为0,因此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为0。
4、C类收费模式的转换补差费仍享受本公司网上交易转换补差费率折扣,详细请阅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5、本公司暂不开通C类收费基金与后端收费基金的相互转换业务,也不开通同一只基金产品的C类收费与前端收费的相互转换业务。今后若开通,将另行公告。
(二)本公司暂不开通C类收费的相关业务
1、暂不开通基金定投产品C类收费模式;
2、暂不开通C类收费的基金份额转托管功能;
3、暂不开通基金募集期基金的C类收费模式,直到开放基金正常申、赎业务后,以业务开通公告为准;
4、暂不开通广发基金直销柜台的基金C类收费模式;
今后若开通以上业务,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四、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对我司网上交易平台开通上述股票类基金C类收费模式的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法律文件。
2、上述基金在增加C类收费模式之日起,前端、后端、C类收费模式并存(个别基金除外),投资人可自由选择;三种收费模式中,C类收费模式可以与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本基金除外)发生转换,但C类收费基金与后端收费的基金之间不能相互转换。
3、本公司将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最新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中更新基金收费方式,但开通本业务的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实施。
4、投资人选择的分红方式同时适用于依照C类收费模式申购的基金份额。因红利再投资而增加的基金份额, 份额注册日期从再投之日算起,C类收费模式依然根据投资者基金总市值按日计提。
5、投资者可通过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免长途费)、020-83936999;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了解详情。
五、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定投并不等于零存整取,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