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新增、变更、否决议案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的时间:2014年5月8日上午
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召开的方式:现场投票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主持人:董事长李智
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3人,代表股份271,681,1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33%。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议案的表决方式:采用现场投票表决方式。
(二)议案的表决结果
1、《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271,681,1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2、《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271,681,1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3、《2013年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271,681,1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4、《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271,681,1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本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总股本690,81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人民币1.00元(含税)。
5、《关于聘请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提案》
表决情况:同意271,681,1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分别为75万元和28万元。
6、《关于确定2014年度银行信贷总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71,681,1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7、《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71,681,16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华青春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 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四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