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于2014年4月12日发出通知,于2014年4月29日发出《关于增加2013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及变更201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与召开方式的公告》以及《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并于2014年5月7日至2014年5月8日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2014年5月8日(星期四)下午 14:00在公司设计研究中心大楼六楼会议室召开;2014年5月8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2014年5月7日下午15:00 至 2014年5月8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倪林先生主持。公司董事朱兴良先生因个人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董事倪林先生代为出席并签署会议决议等相关文件;公司监事严永法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监事姜樱先生代为出席并签署会议决议等相关文件;其他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30人,代表股份575,122,1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95% 。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8人,代表股份572,448,7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73%;其中,参与现场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人,代表股份总数572,444,4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73%;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计22人,代表股份2,673,4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
本次现场会议的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14年4月28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苏州金螳螂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4.70%)提交的《关于增加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本次股东大会新增审议两项议案:《关于对外投资设立金螳螂装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临时提案》和《关于公司与倪林、杨震、严多林签订<委托协议>的临时提案》。公司董事会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情况外,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无修改提案的情况,也无新提案提交表决。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74,949,73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反对票19,31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票148,90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505,252股,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3.71%;反对19,315股,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2%;弃权148,9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8,901股),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57%。
2、审议《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72,586,76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反对票2,288,37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弃权票242,80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42,288股,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32%;反对2,288,379股,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5.60%;弃权242,8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2,801股),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0819%。
3、审议《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74,855,83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反对票19,31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票242,80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411,352股,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0.20%;反对19,315股,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2%;弃权242,8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2,801股),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08%。
4、审议《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74,872,93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反对票19,31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票225,7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431,453股,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0.95%;反对19,315股,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2%;弃权22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2,700股),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33%。
5、审议《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574,855,83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反对票19,31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票242,80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411,352股,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0.20%;反对19,315股,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2%;弃权242,8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2,801股),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08%。
6、审议《关于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74,855,83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反对票19,31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票242,80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411,352股,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0.20%;反对19,315股,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2%;弃权242,8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2,801股),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08%。
7、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74,855,83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反对票19,31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票242,80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411,352股,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0.20%;反对19,315股,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2%;弃权242,8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2,801股),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08%。
8、审议《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74,855,83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反对票19,31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票242,80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411,352股,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0.20%;反对19,315股,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2%;弃权242,8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2,801股),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08%。
9、审议《关于为子公司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72,586,76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6%;反对票2,288,37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弃权票242,80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42,288股,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32%;反对2,288,379股,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5.60%;弃权242,8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2,801股),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08%。
10、审议《关于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74,855,83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反对票19,31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票242,801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411,352股,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0.20%;反对19,315股,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2%;弃权242,8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2,801股),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08%。
11、审议《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74,855,83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反对票32,81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弃权票229,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411,352股,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0.20%;反对32,816股,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3%;弃权22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9,300股),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58%。
12、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74,855,832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反对票32,816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弃权票229,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2,411,352股,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0.20%;反对32,816股,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3%;弃权22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9,300股),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58%。
13、审议《关于对外投资设立金螳螂装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倪林、杨震、严多林是苏州金螳螂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的董事,根据相关规定,关联股东苏州金螳螂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且其持有的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其他非关联股东参加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282,469,56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2%;反对票2,288,37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弃权票224,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60,789股,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01%;反对2,288,379股,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5.60%;弃权22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4,300股),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39%。
14、审议《关于公司与倪林、杨震、严多林签订<委托协议>的议案》。
因倪林、杨震、严多林是苏州金螳螂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的董事,根据相关规定,关联股东苏州金螳螂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且其持有的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其他非关联股东参加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282,464,567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2%;反对票2,288,37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弃权票229,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同意155,789股,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83%;反对2,288,379股,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5.60%;弃权22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9,300股),占网络投票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58%。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赵增耀先生、夏健先生和龚菊明先生向大会作了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述职报告全文内容于2014年4月1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询。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公司法律顾问上海方本(北京)律师事务所指派金春卿律师、居兆律师到现场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以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公司参会董事签字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方本(北京)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