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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5月05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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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政府补贴的公告(三)

 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华英农业 公告编号:2014-029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政府补贴的公告(三)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淮滨分公司(以下简称“淮滨分公司”)于近日收到政府补贴资金100万元整,详情如下:

 根据淮滨分公司文件《关于返还土地使用税的请示》(华淮文字【2014】12号)(以下简称“请示”),按照淮滨县委、县政府淮发(2010)5号文件要求:为加快淮滨县肉鸡养殖业建设步伐,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对肉鸡养殖、屠宰加工项目的契税、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落实即征即奖政策,用于支持养殖户、企业发展生产。近日淮滨分公司收到淮滨县财政局拨付的补贴资金100万元整,该笔资金将继续用于“华英农业”富民计划工程。

 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上述补助款计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该项资金的取得将会对公司2014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华英农业 公告编号:2014-030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在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4月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关于公司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已于2014年4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予以公告。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14年4月30日14:30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举行。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4月3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4月29日下午15:00至2014年4月3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现场会议于2014年4月30日14:30时在河南省潢川县跃进东路30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十名,代表公司股份 72,100,066股,占公司现有股份总数425,800,000股的16.9328%,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七人,代表股份72,061,166股,占公司现有股份总数的16.9237%;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会议的股东三人,代表股份38,900股,占公司现有股份总数的0.0091%。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修改议案的情况,无新议案提请表决,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72,097,76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8%;反对股份2,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72,097,76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8%;反对股份2,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2%;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72,097,76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8%;反对股份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弃权股份1,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72,061,16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0%;反对股份37,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6%;弃权股份1,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72,061,16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0%;反对股份38,9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40%;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72,061,16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0%;反对股份37,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6%;弃权股份1,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借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72,061,16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0%;反对股份37,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6%;弃权股份1,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72,061,16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0%;反对股份37,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6%;弃权股份1,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

 9、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72,061,16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0%;反对股份37,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6%;弃权股份1,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

 10、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利润分配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72,061,16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0%;反对股份37,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6%;弃权股份1,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72,061,16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0%;反对股份37,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6%;弃权股份1,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72,061,16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0%;反对股份37,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6%;弃权股份1,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

 五、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尹效华先生、孟素荷女士和赵虎林先生向大会做了独立董事2013年度工作的述职报告。《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已于2014年4月1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郭耀黎律师、 李国旺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

 “大成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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