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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5月05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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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司法冻结公告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656 证券简称:博元投资 公告编号:临2014-027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司法冻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接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14司冻033号)、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4]东一法民二初字第71号),因珠海华信泰投资有限公司、江苏中信安泰投资有限公司、余蒂妮为上海震宇实业有限公司向原告李锐权借款22,071,584.36元提供担保,上海震宇实业有限公司未予及时清偿,原告李锐权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珠海华信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19,978,07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被轮候冻结,冻结起始日为2014年4月24日,冻结期限为二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特此公告。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四年五月五日

 证券代码:600656 证券简称:博元投资 公告编号:临2014-028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广东证监[2014]4号)要求,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

 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对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及公司承诺履行情况的进展情况补充披露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珠海华信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泰)于2012年10月9日致函本公司表明拟增持公司股票意向,公司接函后随即进行了信息披露。因当时《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尚未发布,因此华信泰未能将变更承诺或豁免履行承诺事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因此,华信泰于2013年4月8日再次致函公司,因公司处于非公开发行的敏感期,为避免可能因增持引发的内幕交易,未实施相关增持行为。公司接函后也及时就此事项进行了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四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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