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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5月05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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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质押的公告

 东方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 2014-047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股东东方信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信隆”)、福建康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田实业”)的通知,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东方信隆将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7,64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65%),康田实业将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6,35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1%)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权人均为民生加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质押登记日均为2014年4月29日,质押期限均为1年,质押原因均为融资。

 截至本公告日,东方信隆持有的公司股份为215,592,7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0.65%),累计已质押的股份数为191,592,7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8.35%);康田实业持有的公司股份为164,714,3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78%),累计已质押的股份数为151,869,3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4.55%)。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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