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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4月28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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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2、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投资者可以登录公司网站www.noah-fund.com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

在发售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或访问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网站www.noah-fund.com,进行相关查询。

(二)场内销售机构

本基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网定价发售,基金份额发售机构为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具体名单为:爱建证券、安信证券、渤海证券、财达证券、财富证券、财富里昂、财通证券、长城证券、长江证券、大通证券、大同证券、德邦证券、第一创业、东北证券、东方证券、东海证券、东莞证券、东吴证券、东兴证券、高华证券、方正证券、光大证券、广发证券、广州证券、国都证券、国海证券、国金证券、国开证券、国联证券、国盛证券、国泰君安、国信证券、国元证券、海通证券、恒泰长财、恒泰证券、红塔证券、宏源证券、华安证券、华宝证券、华创证券、华福证券、华林证券、华龙证券、华融证券、华泰联合、华泰证券、华西证券、华鑫证券、江海证券、金元证券、开源证券、联讯证券、民生证券、民族证券、南京证券、平安证券、齐鲁证券、日信证券、瑞银证券、山西证券、上海证券、申银万国、世纪证券、首创证券、天风证券、天源证券、万和证券、万联证券、西部证券、西藏同信、西南证券、厦门证券、湘财证券、新时代证券、信达证券、兴业证券、银河证券、银泰证券、英大证券、招商证券、浙商证券、中航证券、中金公司、中山证券、中投证券、中天证券、中信建投、中信浙江、中信万通、中信证券、中银证券、中邮证券、中原证券(排名不分先后)。

十二、募集时间安排

本基金的募集期为2014年5月5日至2014年5月23日。 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认购的情况提前终止或延迟募集期,但募集期最多不超过3个月。如遇突发事件,以上基金募集时间可以适当调整。

第二部分 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本基金通过场外、场内两种方式公开发售。本基金场外认购采用全额缴款、金额认购的方式,场内认购采用全额缴款、份额认购的方式。

一、场外认购

(一)认购费率

本基金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认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人实施差别的认购费率,对通过直销中心认购的养老金客户实施特定认购费率。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将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人。

本基金的场外认购费率如下表:

理层建议做出相的处罚决定。(2)督
:本基金管人设督察长对董事会负
主要负责行使法律(和其时修改的规)赋予其的
职权,可列席本基金理人的任何会,对基金运作、

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二)认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发售结束后,场外认购的全部份额将确认为申万环保份额。 本基金采用前端收费模式,即投资人在认购基金时缴纳认购费。登记机构根据单次认购的实际确认金额确定每次认购所适用的费率并分别计算。

当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资金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当认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资金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场外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利息折算份额的计算采用截位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剩余部分计入基金财产。

举例说明:

假设某投资人(非养老金客户)通过场外认购本基金,认购金额10,000元,认购费率为0.80%,假定募集期间认购资金所得利息为35.5元且该笔认购全部予以确认,则其可得到的申万环保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10,000/(1+0.80%)=9,920.63元

认购费用=10,000-9,920.63=79.37元

认购份额=(9,920.63+35.5)/1.00=9,956.13份

即:该投资人投资10,000 元通过场外认购本基金份额,假定募集期间认购资金所得利息为35.5元,在基金发售结束后,其所获得的申万环保份额为9,956.13份。

(三)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份额,认购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四)本基金的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五)本基金场外认购首次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0 元(含认购费,下同),追加认购的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 元。

二、场内认购

(一)认购价格与认购费率

本基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发售,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场内认购费率由销售机构参考本基金的场外认购费率执行。

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募集期内发生的各项费用。

(二)认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发售结束后,场内认购的全部份额将按1:1的比例确认为申万环保A份额与申万环保B份额。

本基金场内认购采用份额认购的方式,认购价格为1.00元/份。计算公式为:

净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份额

认购费用=认购价格×认购份额×认购费率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认购费的认购,认购费用=固定金额认购费)

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计算公式为:

利息折算的份额=认购利息/认购价格

认购金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场内认购份额按整数申报,利息折算份额的计算保留到整数位,剩余部分计入基金财产。

认购份额总额=认购份额+利息折算的份额

经确认的申万环保A份额=认购份额总额×0.5

经确认的申万环保B份额=认购份额总额-经确认的申万环保A份额

申万环保A份额、申万环保B份额的计算保留至整数位(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举例说明:

某投资人(非养老金客户)通过场内认购本基金100,000份,若会员单位设定发售费率为0.80%,假定该笔认购产生利息100元且该笔认购全部予以确认,则认购金额和利息折算的份额为:

认购价格=1.00元

净认购金额=认购价格×认购份额=1.00×100,000=100,000.00元

认购费用=认购价格×认购份额×认购费率=1.00×100,000×0.80%=800.00元

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认购费用=100,000.00+800.00=100,800.00元

利息折算的份额=利息/认购价格=100/1.00=100份

认购份额总额=认购份额+利息折算的份额=100,000+100=100,100份

经确认的申万环保A份额=认购份额总额×0.5=100,100×0.5=50,050份

经确认的申万环保B份额=认购份额总额-经确认的申万环保A份额=100,100-50,050=50,050份

即:该投资人通过场内认购100,000份申万环保份额,需缴纳100,800元,假定该笔认购产生利息100元,在基金发售结束后,其可获得的申万环保A份额为50,050份、申万环保B份额为50,050份。

(三)本基金通过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进行场内认购的单笔最低认购份额为50,000份,超过50,000份的须是1,000份的整数倍,且每笔认购最大不得超过99,999,000份。

第三部分 场外认购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使用账户说明

投资者通过场外认购本基金应使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

(一)已有深圳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不需重新办理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开户,可直接对原有账户进行账户注册,即将已有的深圳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注册为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

(二)尚无深圳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直接办理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开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可为其配发基金账户,同时将该账户注册为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

对于配发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投资者可持基金管理人或代理销售机构提供的账户配号凭条,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开户代理机构打印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卡。

(三)已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理销售机构办理过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手续的投资者,可在原处直接认购本基金。

(四)已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理销售机构办理过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手续的投资者,拟通过其他代理销售机构或直销网点认购本基金的,须用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在新的代理销售机构或直销网点处办理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确认。

二、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直销柜台的开户及认购

1、业务受理时间

在本基金募集期间,办理时间为上午9:00至下午17:00(周末和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

个人投资者到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本基金开户与认购手续,须携带下列资料:

(1)本人现时有效的法定身份证件(身份证、军人证、武警证、护照等)原件及复印件 ;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编号凭证及其复印件或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卡或基金账户卡及其复印件;

(3)填妥的《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4)指定银行账户的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如银行借记卡、储蓄卡等;

(5)加盖预留印鉴(私章)的《印鉴卡》一式2份;

(6)办理认购时还需提供填妥的《基金认/申购和赎回业务申请表》;

(7)办理认购时还需提供加盖银行受理章的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

3、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机构投资者(不包括合格境外投资者)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本基金开户与认购手续,须提供以下材料:

(1)已填写好的《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私章;

(2)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有效的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它组织则须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指定银行账户的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如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报表》;

(4)加盖预留印鉴(公章、私章各一枚)的《印鉴卡》一式2份;

(5)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编号凭证及其复印件或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卡或基金账户卡及其复印件;

(6) 前来办理开户申请的机构经办人的现时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二代身份证须提供正反两面,加盖公章);

(7) 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

(8)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二代身份证须提供正反两面,加盖公章);

(9)办理认购还需提供已填写好的《基金认/申购和赎回业务申请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10)办理认购还需提供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

(11)办理认购还需提供前来办理认购申请的机构经办人的现时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二代身份证须提供正反两面,加盖公章)。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投资者在开户及认购前应接受销售适用性风险测试。

4、资金划拨

投资者认购本基金时,须将足额的认购资金,自与投资者同一身份的银行账户,汇入本公司下述指定的直销中心专户,并在所填写票据的汇款用途中注明“投资者姓名及认购的基金名称”。本公司直销中心账户如下:

户名: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专户

账号:1001202929025736553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大额支付号:102290020294

交换号:022029

户名: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212289058810001

开户行:招商银行上海淮中支行

大额支付号:308290003378

交换号:096657

投资者若因未向上述指定账户足额划付认购资金,造成其认购不成功的,本公司及本公司直销中心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电话直销

1、电话直销开户必须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柜台办理,手续及资料同柜台直销,并签订电话委托协议。

2、拨打400-880-8588(免长途话费)或021-962299根据语音提示进行认购操作。

(三)网上直销

1、开户

拟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的个人投资者,须事先成为指定银行网上银行签约用户。持有指定银行借记卡的个人投资者,同时为指定银行网上银行的签约的客户可以在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www.swsmu.com上直接开户。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投资者在开户及认购前应接受销售适用性风险测试。

2、认购

个人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提出本基金认购申请,详见本公司网站相关公告。

3、风险提示

(1)为确保网络传输的安全,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本公司对网络资料的传输采用数据加密处理,但本公司无法保证网上信息传输绝对安全、毫无错误或指定网址不被恶意攻击或不存在因电子病毒所导致的故障等等。本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须自行承担因网上交易可能导致的任何风险及损失。

(2)本公司有权保留投资者网上交易的相关电子数据以作为投资者交易的证明。

(3)任何通过密码验证后提交的申请都将视为投资者自身行为或投资者合法授权的行为,该等行为所引起的法律后果由该投资者承担。

(四)注意事项

1、在本基金募集期内,本公司的直销中心将面向认购金额不低于1,000元人民币的个人和机构投资者发售。

2、认购申请当日17:00之前,若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到达本公司的指定账户,当日提交的认购申请无效。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

3、在本基金募集期结束后,以下情况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1)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3)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三、中国农业银行办理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个人投资者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开户与认购

1、业务办理时间

在本基金募集期间,办理时间为周一至周五9:30-16:00(上述时间以外,可通过预约交易办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中国农业银行借记卡并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2)个人投资者办理开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中国农业银行借记卡;

2)本人现时有效的法定身份证件原件(护照仅适用于外国人);

3、注意事项:

(1)没有中国农业银行借记卡的投资人可当场办理。

(2)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中国农业银行的说明为准。

(二)机构投资者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开户和认购

1、业务办理时间:

在本基金募集期间,办理时间为周一至周五9:30-16:00(上述时间以外,可通过柜台办理预约交易)。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中国农业银行单位结算账户并存入足额资金;

(2)到代销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1)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机构代码证;

3)经办人现时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

4)机构对基金业务经办人员的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5)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3、注意事项:

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中国农业银行的说明为准。

四、其他代销银行办理开户及认购程序

投资者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代销机构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代销银行的规定为准。

五、证券公司办理开户及认购程序

(一)个人投资者在证券公司办理开户及认购

以下开户及认购程序原则上均适用个人投资者在各代销证券公司认购本基金。但具体程序应以各代销证券公司的规定或公告为准。

1、开户及认购时间

本基金份额发售期间为证券交易日的9:30-15:00(周末和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投资者需须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原件到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投资者须携带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件、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下同);本人资金账户卡;如有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者,还须提供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卡;填妥的开户申请表等。

(3)投资者在开户的同时可办理本基金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具体程序应以各代销证券公司的规定或公告为准。

(2)个人投资者须本人亲自到营业部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二)机构投资者在证券公司办理开户及认购

以下开户及认购程序原则上均适用机构投资者在各代销证券公司认购本基金。但具体程序应以各代销证券公司的规定或公告为准。

1、开户及认购时间

本基金份额发售期间为证券交易日的9:30-15:00(周末和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在证券公司的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如果没有,携带如下材料到营业部办理资金账户开户,同时办理基金账户开户。

1)机构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经办人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3)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书》(两联,含授权委托开户事项);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标准格式的授权委托书;

5)填写开户合同书。

(2)如果已有资金账户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1)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书,需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及法人代表身份份原件及复印件;

4)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5)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6)证券公司资金账户卡;

7)如有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还须提供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卡。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须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具体程序应以各代销证券公司的规定或公告为准,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证券公司的说明为准。

(2)投资者可以到柜台凭有效证件打印确认单据,也可以在T+2日通过电话等方式查询基金公司的确认信息。

投资者还可通过当面委托、自助划卡、分析自助、电话委托、网上委托、远程终端、短信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第四部分 场内认购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场内认购使用账户说明

(一)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场内认购本基金应使用深圳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

(二)已有深圳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不必再办理开户手续。

(三)尚无深圳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的投资者,需在认购前持开户所需的资料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开户代理机构办理深圳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的开户手续。有关开设深圳A股账户和基金账户的具体程序和办法,请到场内销售机构的各开户网点详细阅读有关规定。

二、证券公司办理开户及认购程序

(一)业务受理时间

在本基金募集期间,办理时间为上午9:00至下午17:00(周末和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二)认购程序

以下程序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参与本基金场内发售的各证券公司营业网点公布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1、开立证券账户

(1)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具体账户开立手续参见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以及各开户代理网点的说明。

(2)已经开立有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无须另行开户。

2、开立资金账户

在参与本基金场内发售的各证券公司营业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开立资金账户所需提供的资料以各证券公司的规定为准。

3、认购

(1)投资者根据自己的计划认购量,在认购前向自己资金账户中存入足额资金;

(2)投资者可通过填写认购委托单、电话委托或磁卡委托等方式在其开立资金账户的证券公司营业网点申报认购。认购申请可多次申报,认购申请一经申报,不得撤消;

(3)投资者通过证券公司场内认购本基金所需提交的材料参见各证券公司营业网点的相关说明。

第五部分 清算与交割

一、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在本基金的募集专户中,投资者的认购资金在本基金募集期间形成的利息收入折算成基金认购份额,归投资者所有,认购资金利息以基金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二、投资者无效认购资金或未获得确认的认购资金将于基金登记机构确认为无效后3个工作日内划入投资者指定账户。

三、基金募集结束后,基金登记机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业务规则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完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

第六部分 基金的验资与备案

一、基金备案和基金合同生效

1、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募集期结束之日起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

2、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3、基金合同生效前,基金投资者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专用账户,任何人不得动用。有效认购资金在基金募集期形成的利息折成基金份额,归基金投资者所有。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第七部分 本基金募集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300号香港新世界大厦40层

法定代表人:姜国芳

电话:86-21-23261188

传真:86-21-23261199

联系人:王菲萍

客户服务电话:400-880-8588(免长途话费)或86-21-962299

网址:www.swsmu.com

电子邮件:service@swsmu.com

二、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九层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联系电话:010-63201510

传真:010-63201816

联系人:李芳菲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三、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一)场外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300号香港新世界大厦40层

法定代表人:姜国芳

电话:86-21-23261188

传真:86-21-23261199

联系人:申浩波、李濮君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0 8588(免长途话费)或 86-21-962299

网址:www.swsmu.com

电子邮件:service@swsmu.com

2、代销机构

(1)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联系人:刘一宁

电话:010-85108227

传真:010-85109219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2)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联系人:曹榕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3)名称: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8号中融碧玉蓝天15-20、22-27层

法定代表人:胡平西

客服电话:021-96 2999/4006 962 999

联系人:吴海平

传真:021-38523664

网址:www.srcb.com

(4)名称: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储晓明

传真:021-33388224

联系人:高夫

客服电话:021-95523

公司网站:www.sywg.com

(5)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权唐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8-10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10-65182261

公司网站:www.csc108.com

(6)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001(全国),021-9555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站:www.htsec.com

(7)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66

(8)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传真:0755-82943636

联系人:林生迎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111、95565

公司网站:www.newone.com.cn

(9)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888

传真:010-66568990

联系人:宋明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0)名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刘晨、李芳芳

客服电话:95525

传真:021-68815009

公司网站:www.ebscn.com

(11)名称: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唐静

客服电话:400-800-8899

公司网址:www.cindasc.com

(12)名称: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抚河北路291号

法定代表人:杜航

联系人:戴蕾

客服电话:0791-6768763

网址:www.scstock.com

(13)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6楼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齐晓燕

传真:0755-82133952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14)名称: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联系人:李良

传真:027-85481900

客户服务电话:95579或4008-888-999

网址:www.95579.com

(15)名称: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县前东街168号

法定代表人:雷建辉

联系人:徐欣

传真:0510-82830162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288

网址:www.glsc.com.cn

(16)名称: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1栋9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传真:0755-82558355

联系人:余江

统一客服电话:4008001001

公司网站地址:www.essence.com.cn

(17)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第A层

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84588266

传真:010-84865560

联系人:陈忠

网址:www.cs.ecitic.com

(18)名称: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东吴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联系人:方晓丹

电话:0512-65581136

传真:0512-65588021

客服电话:4008601555

公司网址:www.dwzq.com.cn

(19)名称: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澳柯玛大厦15层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吴忠超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传真:0532-85022605

网址:www.zxwt.com.cn

(20)名称: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29号迪凯银座22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29号迪凯银座22层

传真:0571-85106383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www.bigsun.com.cn

(21)名称: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四楼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唐家墩路32号国资大厦B座四楼

法定代表人:余磊

联系人:翟璟

传真:027-87618863

客服电话:028-86711410

网址:www.tfzq.com

(22) 名称: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法定代表人: 刘东

联系人: 林洁茹

联系电话: 020-88836999

传真: 020-88836654

客户服务电话:020-961303

网址: www.gzs.com.cn

(23)名称: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2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张裕

传真:0571-26698533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址:www.fund123.com

(24)名称: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张茹

客服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址:www.ehowbuy.com

(25)名称: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敖玲

联系电话021-58788678-8201

传真:021-58787698

客服电话:400-089-1289

公司网站:www.erichfund.com

(26)名称: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82080798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网址:众禄基金网www.zlfund.cn,基金买卖网www.jjmmw.com

(27)名称: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1号元茂大厦903室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杨翼

传真:0571-86800423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0571-88920897

网站:www.5ifund.com

(28)名称: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7650号205室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方成

传真:021-38509777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29)名称: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9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潘世友

电话:021-54509998

传真:021-64385308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30)名称: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联系人:宋丽冉

电话:010-62020088

传真:010-62020355

客服电话:4008886661

网址:www.myfund.com

(31)名称: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严跃俊

电话:021-20835788

传真:021-20835879

客服电话:400-920-0022/ 021-20835588

网址:licaike.hexun.com

(二)场内发售机构

本基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网定价发售,基金份额发售机构为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具体名单为:爱建证券、安信证券、渤海证券、财达证券、财富证券、财富里昂、财通证券、长城证券、长江证券、大通证券、大同证券、德邦证券、第一创业、东北证券、东方证券、东海证券、东莞证券、东吴证券、东兴证券、高华证券、方正证券、光大证券、广发证券、广州证券、国都证券、国海证券、国金证券、国开证券、国联证券、国盛证券、国泰君安、国信证券、国元证券、海通证券、恒泰长财、恒泰证券、红塔证券、宏源证券、华安证券、华宝证券、华创证券、华福证券、华林证券、华龙证券、华融证券、华泰联合、华泰证券、华西证券、华鑫证券、江海证券、金元证券、开源证券、联讯证券、民生证券、民族证券、南京证券、平安证券、齐鲁证券、日信证券、瑞银证券、山西证券、上海证券、申银万国、世纪证券、首创证券、天风证券、天源证券、万和证券、万联证券、西部证券、西藏同信、西南证券、厦门证券、湘财证券、新时代证券、信达证券、兴业证券、银河证券、银泰证券、英大证券、招商证券、浙商证券、中航证券、中金公司、中山证券、中投证券、中天证券、中信建投、中信浙江、中信万通、中信证券、中银证券、中邮证券、中原证券(排名不分先后)。

四、基金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邮政编码:100033

法定代表人:周明

电话: 010-59378835

传真: 010-59378907

联系人:任瑞新

五、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律师事务所: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

电话:+86-21-31358666

传真:+86-21-31358600

联系人姓名:孙睿

经办律师:孙睿、黎明

六、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姓名:杨绍信

电话:+86 -21-23238888

传真:+86-21-23238800

联系人姓名:张振波

经办注册会计师姓名:薛竞、张振波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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