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4年4月25日上午9点
2.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301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方式
5.主持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戴茂方先生
6.出席对象:
2014年4月17日下午股票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代理人;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股份273,054,1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9.26%。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单位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1、《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73,054,12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73,054,12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关于201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73,054,12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2013年度财务决算及2014年财务预算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73,054,12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73,054,12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关于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73,054,12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关于聘请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73,054,12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关于公司201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73,054,12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9、《关于公司2014年度为客户提供汽车回购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73,054,12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0、《关于2014年度为控股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73,054,12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1、《关于2013年日常关联交易说明及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28,854,12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关联股东安徽江淮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12、《公司2013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73,054,12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会议的全过程由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律师蒋敏和朱金宏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我国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署的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