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认购2014年南通市崇川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的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所管理的银华永兴纯债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信用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参加了2014年南通市崇川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的认购。此次发行的副主承销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非控股股东。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公司将旗下基金获配数量及获配价格披露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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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4月26日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银华多利宝
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4月2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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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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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2)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开始办理,基金管理人应在开始办理申购、赎回的具体日期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网站公告。
(3)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及时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yhfund.com.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678-3333,010-85186558)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