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为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保荐机构,并指定张剑军先生、曾劲松先生担任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公司于近日收到国信证券《关于更换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因原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曾劲松先生工作变动,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国信证券决定自2014年4月22日起由保荐代表人颜利燕女士接替其履行保荐职责。
本次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张剑军先生和颜利燕女士。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期已于2012年12月31日结束,但由于截至目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国信证券作为保荐机构继续履行与此相应的保荐工作职责。
颜利燕女士的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颜利燕女士简历
颜利燕女士: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业务总监,保荐代表人,经济学硕士,注册会计师。2006年7月至2007年6月,在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工作,2007年7月加入国信证券从事投资银行工作,主持完成广发证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作为现场负责人完成网宿科技首发项目,参与完成齐心文具、科士达首发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