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唐山港”)于2014年4月18日召开了四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调整的相关议案。调整后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详见2014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和《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正案)》。
近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了《关于调整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批复》﹙冀国资发产权管理【2014】49号﹚,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同意调整唐山港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调整后发行价格不低于唐山港董事会关于调整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发行数量不超过57,000万股。唐山港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SS)认购唐山港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资金为20000万元。其他事宜仍按我委《关于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问题的批复》(冀国资发产权管理【2013】61号)文件执行。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调整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特此公告。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