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股权质押情况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单建明先生的通知,获悉单建明先生为美欣达集团有限公司融资的需要,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7,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22%)质押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全部属于无限售流通股。
单建明先生已于2014年4月2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从2014 年4月22日起至质押双方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手续为止。
二、股权处于质押状态的累计情况
截至2014年4月22日,单建明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28,732,54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3.76%,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即高管锁定股,不影响质押)21,549,409股,无限售流通股7,183,136股。
2014年3月31日,单建明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21,55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32%)质押给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其中高管锁定股21,549,409股,无限售流通股591股。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单建明先生累计质押本公司股票28,55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99.36%,占本公司股本总数的33.54%。
特此公告。
浙江美欣达印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