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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4月2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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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

 公司负责人楼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妙芳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财务报表项目的异常情况及原因说明?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南京投资公司投资开发的织造府(碑亭巷)项目由于设计方案变更,该项目截至2014年3月31日尚未验收。根据2012年4月27日子公司南京投资公司与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江宁织造府工程项目收购协议,转让成交价款为税后净得价59,800.00万元。截至2014年3月31日,南京投资公司已全额收到该转让款,且已配合办理了相应的工程项目交接手续,项目过户工作正在进行中。

 2.根据本公司2013年11月5日召开的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拟将持有的广福置业公司90%的股权出售给陕西博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交易价格为33,439.54万元。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楼明

 2014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浙江广厦   公告编号:临2014-021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的召开方式、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本次董事会的会议通知及材料以传真、电子邮件、书面材料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三)本次董事会于2014年4月24日上午10时以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拟向金融机构融资的提案》;

 同意公司以持有的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1,941万股股权作为质押担保,向金融机构融资4亿元,融资期限1年,融资年利率不超过10%。上述权限内,授权楼明先生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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