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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4月2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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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长张雅锋女士、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思奇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韦海乐女士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报告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8名董事全部参会并行使表决权。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做出保证或存在异议。

 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情况

 一、主要财务数据

 本报告期对以前期间财务数据是否进行了追溯调整或重述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1.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及)一致行动人的说明:公司第一大股东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关系。广西梧州索芙特美容保健品有限公司与广州市靓本清超市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化工资产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2.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股东约定购回交易情况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一)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2.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收购、出售、置换及企业合并事项。

 3.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①获得经纪业务手续费收入

 单位:元

 ■

 ②向关联方支付次级债务利息

 单位:元

 ■

 注:经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及广西证监局核准,公司于2014 年 1 月 6日提前偿还向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累计借入的9.5亿元人民币次级债务本金及剩余应付利息。

 (2)报告期内,公司无因资产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3)与关联方非经营性债权债务往来或担保事项

 ①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与关联方发生的非经营性债权债务往来。

 ②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任何担保事项。

 (4)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经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和广西证监局核准,公司提前偿还向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累计借入的9.5亿元人民币次级债务。2014年1月6日,公司向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支付了上述次级债务本金及剩余应付利息,共计人民币966,095,040.32元。上述事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3年11月30日、2013年12月18日和2014年1月8日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和《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偿还次级债务的公告》。

 4.重大合同

 (1)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重大交易、托管、承包、租赁其他公司资产或其他公司托管、承包、租赁公司资产的事项。

 (2)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重大担保合同事项。

 (3)公司未发生也不存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重大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事项。

 (4)其他重大合同

 ■

 5.公司再融资情况

 2014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及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议案,拟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募集资金不超过50亿元,拟发行的公司债券总规模不超过20亿元。上述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报请中国证监会核准。

 以上事项详见公司分别登载于2014年4月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暨公司股票复牌公告》、《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及《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6.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获得监管部门行政许可决定的情况。

 7.其他重要事项信息披露情况

 ■

 注:上述重要事项刊载的互联网网站及检索路径为http://www.cninfo.com.cn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注:上表承诺内容涉及公司名称均为简称,简称情况如下表:

 ■

 四、对2014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主营业务受证券市场波动影响较大,无法对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变动情况进行准确估计。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上市证券公司监管的规定》( 2010 年修订)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月度主要财务信息,以便投资者及时掌握公司经营情况。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一)证券投资情况

 ■

 注:1.本表按期末账面值占公司期末证券投资总额的比例排序,填列公司期末所持前十只证券情况;

 2.本表所述证券投资是公司在交易性金融资产中核算的各类投资;

 3.其他证券投资指除前十只证券以外的其他证券投资;

 4.报告期损益包括报告期公司因持有该证券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二)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

 注:1.本表填列公司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核算的因开展融资融券业务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2.本表按期末账面值排序,填列公司期末前十只因开展融资融券业务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本表中“期末持有的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是指除前十只外因开展融资融券业务持有的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3.本表中“报告期损益”是指公司因开展融资融券业务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在报告期内产生的投资收益;此外,报告期内,公司因开展融资融券业务实现的利息净收入为48,024,006.47元。

 4.报告期内,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核算的其他证券实现损益为10,259,300.42元。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注:上述业务为公司的日常业务,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从事相关业务。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董事长:张雅锋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750 证券简称:国海证券 公告编号:2014-23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4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4月24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雅锋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聘任公司合规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刘俊红女士为公司合规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刘俊红女士简历详见附件。李慧女士不再担任公司合规总监。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事项并出具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刘俊红女士简历

 刘俊红,女,1971年8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律师。2006年3月至2011年8月,历任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合规总监、副总裁;2009年6月至2009年12月,任国海良时期货有限公司监事;2009年12月至2011年1月,任国海良时期货有限公司监事长;2011年1月至2011年12月,任国海良时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2011年12月至今,任国海良时期货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8月至2012年2月,任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12年2月至2013年3月,任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合规总监;2013年3月至今,任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刘俊红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已按照《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获得了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已按照《证券公司合规管理试行规定》获得了证券公司合规总监相关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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