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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4月2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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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黄其森、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其森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星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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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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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货币资金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59.39%,预付款项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183.77%,主要系支付土地款及工程款所致;

 2、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297.31%,主要系支付履约保证金所致;

 3、短期借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32.69%,主要系本期偿还借款所致;

 4、应付账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31.42%,主要系支付工程款所致;

 5、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76.80%,主要系支付职工薪酬所致;

 6、应付利息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93.38%,主要系本期计提借款利息增加所致;

 7、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225.40%,主要系股东往来款增加所致;

 8、长期借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53.67%,主要系增加借款所致;

 9、资本公积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28.92%,主要系本期收购子公司股权,差额冲减资本公积所致;

 10、少数股东权益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41.41%,主要系本期子公司接受少数股东投资所致;

 1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本期发生数较上年同期增加126.22%,主要系地产项目预收售楼款增加所致;

 12、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本期发生数较上年同期增加342.82%,主要系支付项目土地款及工程款增加所致;

 13、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本期发生数较上年同期增加133.90%,主要系支付职工薪酬增加所致;

 14、支付的各项税费本期发生数较上年同期增加476.81%,主要系支付土地契税及其他各项税费增加所致;

 15、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发生数较上年同期增加340.14%,主要系支付各项期间费用增加所致;

 16、投资支付的现金本期发生701,400,000元,主要系收购子公司股权所致;

 17、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本期发生数较上年同期增加278.49%,主要系支付借款利息增加所致;

 18、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发生数较上年同期增加833.12%,主要系归还统借统还及股东借款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2014年1月9日,公司参加福州市永泰县国土资源局举行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活动,合计以人民币17,920万元竞得编号为樟[2013]挂21号、樟[2013]挂22号、樟[2013]挂23号、樟[2013]挂24号四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面积391,514平方米。该地块的开发主体为福州泰盛置业有限公司。

 2、2014年2月10日,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泰禾”)参加泉州市国土资源局举行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活动,以人民币124,640万元竞得编号为2013-17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面积126,387.10平方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福州泰禾与连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广州市健孝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共同设立泉州连禾置业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地块的开发主体,福州泰禾占49%股份,为其第一大股东。

 3、 2014年2月14日,公司全资下属公司福建中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中维”)参加上海市青浦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举行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活动,以人民币153,000万元竞得青浦区新城一站大型社区62A-02A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面积60,824.80平方米。2014年2月25日,福建中维设立上海禾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该地块的开发主体。

 4、2014 年2 月20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泰禾参加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举行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活动,以人民币495,800 万元及现场竞报限价商品住房面积50,000 平方米,竞得北京市丰台区城乡一体化卢沟桥乡西局村旧村改造项目二期XJ-03-1、XJ-08 地块二类居住、商业金融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面积96,390.09平方米。2014年3月5日,福州泰禾设立北京中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该地块的开发主体。

 5、2014年3月24日,公司全资下属公司福建中维参加福建省福鼎市国土资源局举行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活动,以人民币16,350万元竞得百胜新区10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面积46,599平方米。2014年4月9日,福州泰禾设立福鼎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该地块的开发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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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期后事项

 1、2014年4月4日,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泰禾参加天津市土地交易中心举行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活动,以人民币60,000 万元竞得天津市武清区高村镇公学道东侧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用地面积132,168.70平方米(公告编号2014-23号;公告时间:2014年4月8日;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2、2014年4月10日,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泰禾参加北京市国土资源局举行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活动,分别以人民币171,000万元竞得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0101-016a等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人民币346,000万元竞得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0101-017、021a、021c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用地面积分别为33,628.9平方米、47,871.43平方米(公告编号2014-25号;公告时间:2014年4月11日;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3、2014年4月16日,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泰禾参加南京产权交易中心挂牌出让活动,以人民币42,172.40万元竞得南京吉庆房地产有限公司100%股权。南京吉庆名下主要资产为南京市秦淮区颜料坊地块,占地面积41,710.2平方米,地块类别为商住用地(公告编号2014-36号;公告时间:2014年4月18日;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四、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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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对2014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六、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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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其森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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