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陈亚妹、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爱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袁素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二、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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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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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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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三、重要事项
1、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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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股权激励事项: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2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相关文件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2014年2月2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以核心经营管理团队为主,同时适度考虑中层员工骨干、核心业务(技术)骨干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以此方式进行激励其他骨干员工,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343.33万股、股票期权331.44万份,合计约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45,841.06万股的1.47%,其中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为 2元/股,股票期权首次行权价格为4.10元/股,在若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可分三次申请解锁/行权。 2014年3月11日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获得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2014年4月23日公司 201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2、投资设立子公司事项:
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13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无锡实益达电子共同出资 1000 万元,在江苏省无锡新区投资设立无锡实益达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实益达照明”),其中公司出资 800 万元(资金来源为募投项目“无锡LED照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无锡LED照明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各400万元),无锡实益达电子出资 200 万元,无锡实益达照明未来将定位于重点发展公司的 LED照明业务。2014 年 3 月 27 日,无锡实益达照明已办理完毕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无锡工商行政管理局新区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注册号:320213000208750) 。2014年3月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无锡实益达照明增资的议案》,公司以募投项目之一的“无锡LED照明营销网络体系建设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1600万元及利息收入4.7万元 (暂估)对无锡实益达照明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无锡实益达照明的注册资本将由目前的1000万元变更为2600万元,其余增资资金计入资本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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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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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4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与上年同期相比扭亏为盈
与上年同期相比扭亏为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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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