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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4月2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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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

 公司负责人鲁君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华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华敏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利润表项目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14年1月13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相关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2014-002号),2014年1月2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40062号)(详见公司公告临2014-003号)。

 2、公司于2014年2月18日接到控股股东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格力集团")通知,公司实际控制人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珠海市国资委")拟通过无偿划转方式将格力集团持有的本公司51.94%股权、珠海格力港珠澳大桥珠海口岸建设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以及格力集团对本公司的债权等资产,注入珠海市国资委新设立的全资公司(该公司目前正在办理注册手续)。之后,珠海市国资委拟将不超过格力集团49%股权通过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引进战略投资者。(详见公司公告临2014-006号)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承诺:

 1、关于与上市公司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2、关于与上市公司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3、关于与上市公司"五分开"的承诺;

 4、关于同意使用"格力"商号的承诺。

 履行情况:严格履行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鲁君四

 201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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