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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4月26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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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如有董事未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应当单独列示该董事姓名及未出席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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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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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负责人郭汉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战仲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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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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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财务状况分析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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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汉光

 2014年4月24日

 股票代码:600229 股票简称:青岛碱业 编号:临2014-016

 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于2014年3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已公告。

 本次会议是否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无

 本次会议召开前是否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于2014年4月24日上午9:30在公司综合楼会议室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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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董事郭汉光先生主持。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独立董事陈波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出席会议;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并记录,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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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0项《关于公司201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14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青岛海湾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凯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天柱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王进波先生、罗书凯先生为关联股东,上述关联股东所持有的合计140,401,212股股份回避表决。

 以上票样和整个统计过程由祝正雨、吴绍进和沙正川三名代表现场监督,结果准确。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了述职报告,本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王保发先生代表公司四名独立董事进行述职,对2013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会大会情况、发表独立意见、日常工作及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等履行情况进行了报告。

 四、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的郭芳晋律师、郭恩颖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意见如下: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上网公告附件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股票代码:600229 股票简称:青岛碱业 编号:临2014-017

 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一次董事会于2014年4月24日在公司综合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8人,独立董事陈波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出席会议,亦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或表决。董事长郭汉光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安全总监的议案》。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260号令《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的要求,公司决定设立安全总监职位(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

 根据公司总经理于英明先生提名,董事会聘任马国臣先生为公司首任安全总监,任期自2014年4月24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简历:

 马国臣先生,51岁,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青岛海湾化工设计院院长助理、副院长、院长,青岛海湾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长、经理,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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