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10重钢债 债券评级:AA+ 主体评级:AA-
调整后10重钢债 债券评级:AAA 主体评级:AA-
调整后“10重钢债”债券不可作为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质押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委托信用评级机构--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对本公司2010年发行的“10重钢债”进行了跟踪信用评级。
本公司前次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为AA-;“10重钢债”前次债券评级结果为AA+;评级机构为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评级时间为2014年4月21日。
评级机构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在对本公司经营状况、行业及其他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于2014年4月25日出具了《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2014)》,本次公司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为:AA-;“10重钢债”评级结果为:AAA。本次评级调整后,“10重钢债”不可作为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质押券。
本次信用评级报告《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2014)》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4月26日